組織目標
亞洲合唱協會英文名稱:AsianChoralSociety,
總會秘書處:UNIT17,9/F,TOWERA,NEWMANDARINPLAZA,AN.14SCIENCEMUSEUMROAD,
TSIMSHATSUI,KOWLOON.
中國代表處:廣州市環市東路333號自編14號
亞洲合唱協會是在亞洲各合唱組織的倡議下創建,於2010年8月成立。總會設在香港,政府註冊編碼為1912837。由合唱總會、合唱協會、合唱聯盟、合唱團團長、指揮家、作曲家、理論研究及合唱活動組織管理者、推廣者自願組成的非贏利國際合唱組織。
凝聚亞太地區合唱總會、合唱協會、合唱聯盟、合唱團團長、指揮、作曲家、理論研究及合唱活動組織管理者、推廣者,致力於推動亞洲國際合唱交流,增強亞洲地區合唱團間的交流活動、推舉、推介亞洲合唱團參加國際合唱交流及賽事活動。
(一)協會的各類會員所屬的國家(地區)名稱、國旗、國歌、國徽及其它代表國家(地區)的標誌一律採用聯合國所承認的稱謂和樣式。
(二)在本會舉辦的國際會議或其它國際合作活動的國際性檔案資料(包括論文集、成員名錄、通訊錄、胸牌、桌牌等)和出版物、網站等一切材料中,凡涉及國家(地區)名稱、國旗、國徽及其它代表國家(地區)的標誌一律採用聯合國所承認的稱謂和樣式。
業務範圍
(一)與亞太地區合唱總會、合唱協會、合唱聯盟、合唱團、指揮家建立廣泛聯繫,開展工作。
(二)舉辦不同形式、層次和類別的合唱指揮培訓、合唱聲樂培訓、合唱作品研討及創作培訓等。培養合唱指揮人才及合唱骨幹。
(三)主辦、策劃、承辦、指導、參與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部隊、學校等舉辦區域性、全國性和國際性的多種形式的合唱比賽、展演及交流活動。
(四)廣泛與國際合唱組織建立聯繫、積極開展國際性合唱藝術活動,促進各地合唱團之間進行合唱藝術學術交流、資料信息交流。
(五)組織、編輯、出版亞洲合唱協會合唱曲集、合唱音像資料。採取各種形式推動合唱新作品的創作。
(六)創建亞洲合唱協會網站,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組織結構
亞洲合唱協會設藝術顧問若干人;名譽主席若干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任期四年,最多不得超過兩屆。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每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貫徹民主集中制,研究、討論、檢查並決定協會的各項工作,需要時可由部分理事出席主席團擴大會議。
亞洲合唱協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下設辦公室、會員部、網路部、亞洲國際合唱節管理中心、青少年部、培訓部等部門。秘書長根據主席團會議的各項決議,可召開辦公會,負責管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亞洲合唱協會設理事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理事由秘書處提名,常務理事由協會主席團徵求各方面意見,須由兩位以上副主席聯合提名推薦,並經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正式頒發聘書。亞太地區各合唱組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可指定一名成員為亞洲合唱協會常務理事。
亞洲合唱協會通過開展自身業務工作,獲得經濟收益外,並積極開拓籌款渠道,如:接受各企事業單位及會員的捐贈、贊助,所得款項用於開展合唱藝術活動;獎勵優秀的合唱團體及個人,幫助貧困地區發展合唱事業等。
亞洲合唱協會主席團每兩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或常務理事工作會議,由主席召集並主持。會議任務是:聽取並審議亞洲合唱協會的工作報告;審議經費開支情況;推舉、罷免、增補理事、常務理事;討論決定其他重大事宜等。
亞洲合唱協會第一屆領導機構由協會籌備組提名推薦,並通報亞洲合唱協會理事會成員。在第一屆亞洲合唱協會主席團任職到期後,召開理事大會進行換屆選舉。
主要事件
亞洲國際合唱節
兩岸四地高校合唱節
兩岸四地中國小合唱節
亞洲合唱高峰論壇
亞洲合唱指揮大師班
亞洲合唱指揮大賽
亞洲合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