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地區第二代地區環境法展望》是2006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新加坡)黎蓮卿、菲曼圭亞特。本書針對環境法不斷發展的範圍、《京都議定書》的實施與能源法的改革、土壤化學污染的治理展開討論。
基本介紹
- 書名:亞太地區第二代地區環境法展望
- ISBN: 9787503660191
- 頁數:242
- 出版時間:2006年4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作者:(新加坡)黎蓮卿 菲曼圭亞特 譯者:邵方 曹明德 李兆玉
Lye Lin-Heng:本書主編,新加坡大學法學學士、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及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現為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亞太環境法中心副主任。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委員會環境法教充專家組主度、環境技術地區研究所諮詢教員、自然學會法律顧問、新加坡政府綠色計畫環境教育委員會委員。主要興趣領域為國內環境法和比較環境法,尤其是新加坡等東南亞國家的環境法。
內容簡介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成立於1948年。該組織致力於將國家、政府機構以及各種非政府組織聯合成為一個獨特的世界合作夥伴。目前該組織共有1000多個成員,遍布於140多個國家。
作為一個聯盟,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致力於影響、鼓勵和支持世界各地保護自然的整體性和多樣性,確保自然資源利用的平等性和生態可持續性。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致力於各成員的力量、網路以及合作夥伴關係建設,增進其能力並支持全球聯合,在地方、區域以及全球層面上護衛自然資源。
目錄
致詞
序言
致謝
作者簡介
1 導論
第一部分 環境法不斷發展的範圍
亞洲第一代環境法
第二代環境法不斷發展所面臨的挑戰
從里約熱內盧到約翰內斯堡:亞洲開發銀行環境實踐和政策的考察
第二部分 《京都議定書》的實施與能源法的改革
約翰內期堡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決議之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超越約翰內期堡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實施《京都議定書》——以日本為視角
《京都議定書》——以日本為視角
《京都議定書》與亞洲開發銀行
能源法穩定氣候的潛在功能
第三部分 土壤化學污染的治理
日本的土壤整治法
土壤治理二十年經驗之借鑑:〈綜合環境對策、賠償及責任法〉中的貸款人責任之演進
澳大利亞環境法中的工業用地治理
2 亞太地區第二代環境法展望
第四部分 生物多樣性法律個案研究——超越公園
地區生物多樣性合作——東南亞國家聯盟模式
日本濕地的有效管理
智慧財產權以及與貿易有關的問題題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附錄
附錄I:地球憲章
附錄II:亞太地區環境法能力建設:方法與資料第I、II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