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橋區氣象局

五通橋區氣象局

根據中國氣象局2005年12月1日印發的《關於成立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氣象局的通知》(氣發〔2005〕259號),成立五通橋區氣象局,實行樂山市氣象局和五通橋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樂山市氣象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五通橋區氣象局既是樂山市氣象局的下屬機構,又是五通橋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五通橋區氣象局既要按照樂山市氣象局的部署承擔國家要求的氣象業務,又要根據五通橋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需的氣象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通橋區氣象局
  • 機構地址: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竹根鎮文化路300號
  • 區站號:56388
  • 觀測場拔海:424.2m
  • 經緯度:103°48’E、29°22’N
機構地址,歷史沿革,管理體制,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機構地址

五通橋區氣象局是受樂山市氣象局和五通橋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基礎性、科技型、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組織管理五通橋區境內氣象監測氣象預報、氣象災害預警、氣象災害防禦、雷電防護安全、氣象行政審批、氣象行政執法等工作。組織開展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農業氣象服務和氣象法律法規、氣象科普宣傳等工作。
機構位於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竹根鎮文化路300號(菩提寺山頂)

歷史沿革

1950—1956年,五通橋鹽務局自辦氣象哨。
1956年7月,五通橋鹽務局建立五通橋專業氣象站,站址位於菩提寺山頂,東經103°48',北緯29°22',海拔高度421.6米。
1961年,四川省氣象局下發《關於調整台站機構的意見》,建議各專區、州本著“一縣一站”(即一個縣保留一個站)的原則,精簡一批縣屬氣象機構。1961年7月,五通橋專業氣象站撤銷。
1966年9月,五通橋區政府與樂山專區氣象台在原址建立五通橋區氣象哨。
1980年3月,樂山地區氣象局接收五通橋區氣象哨,更名為五通橋氣象服務哨。
2001年12月,終止氣象哨工作。
2004年8月,五通橋區委、區政府要求建立氣象機構,2004年12月成立五通橋區氣象局籌備組。
2005年12月,經中國氣象局批准(氣發〔2005〕259號),成立五通橋區氣象局,地址位於五通橋區竹根鎮榕景路128號(竹根鎮政府內),屬於國家一般氣象站區站號56388。
2012年5月,樂山新一代天氣雷達投入試運行,雷達站號Z9833,五通橋區氣象局和樂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站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搬遷至原氣象站地址五通橋區竹根鎮文化路300號(菩提寺山頂,東經103°48'、北緯29°22',海拔高度421.6米)。

管理體制

1956年,由五通橋鹽務局領導,四川省氣象局業務管理。
1958年,由樂山縣人民委員會領導,樂山專區氣象台業務管理。
1966年,由樂山專區氣象台領導。
1971年—1979年,由五通橋區人民武裝部、區政府領導,樂山地區氣象局業務管理。
1980年,由樂山地區氣象局領導。
2005年12月至今,五通橋區氣象局實行由樂山市氣象局和五通橋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樂山市氣象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導城鄉氣象工作,組織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和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氣象協理員、信息員隊伍建設。
(三)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施放氣球活動。
(四)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台站和氣象設施的組織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審查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
(七)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八)管理本級氣象部門內部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負責氣象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的落實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
(九)負責樂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的運行、保障、維護和資料傳輸。
(十)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1、五通橋區氣象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現為一正兩副。五通橋區氣象局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股、農網中心、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2、五通橋區氣象局編制10名,地方氣象事業編制和國家氣象事業編制各5人,其中國家氣象事業編制5人由樂山市氣象局在現有氣象事業編制中調劑解決。2013年7月30日,根據四川省氣象局《關於印發樂山市縣級氣象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川氣發〔2013〕114號),將五通橋區氣象局納入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五通橋區氣象局現有職工10人,其中國家氣象事業編制7人。地方氣象事業編制3人,今後隨地方事業發展適當增加。新增人員應專業對口,原則上從氣象大專院校分配吸收和氣象部門選調技術骨幹。
3、在組建五通橋區氣象局的同時,五通橋區政府批准成立“五通橋區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五通橋區農業氣象中心”;將已成立的五通橋區農經網信息服務中心移交五通橋區氣象局管理,其中心主任由局長兼任。三個地方氣象機構的人員編制在五通橋區劃撥的事業編制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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