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十不準指國家稅務局頒發的對稅務專管員提出的要求和紀律。“五要”: (1)要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覺悟。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2) 要熱愛稅收工作,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3) 要堅持原則,秉公執法,依法辦事,依率計征,積極宣傳和正確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法令、規定,克服困難,保證完成任務。(4) 要著裝整齊,舉止端正,謙虛謹慎,禮貌待人,文明收稅。 (5) 要廉潔奉公,遵守紀律,勇於同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作鬥爭。
“十不準”: (1)不準接受管戶的吃請送禮。(2)不準在管戶內,以低價購買商品。(3) 不準向管戶賒欠,借錢借物。(4) 不準利用職權索賄受賄。(5) 不準收人情稅。(6)不準包庇縱容納稅戶偷稅、漏稅和欠稅。(7) 不準越權擅自減免稅款和滯納金。(8) 不準收稅不開票、以白條收稅,在稅票上弄虛作假。(9) 不準貪、占、挪用稅款。(10)不準隨意扣壓、沒收商販的現金、商品、工具和亂征亂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