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街幫

2005年9月20日,備受關注的浙江蒼南“五街幫”犯罪集團一案的34名涉案人員出庭受審。由於該案其中五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蒼南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街幫
  • 時間:2005年9月20日
  • 地點:浙江蒼南
  • 團伙人數:34
故事介紹,故事結局,

故事介紹

五街幫
2005年9月20日,備受關注的浙江蒼南“五街幫”犯罪集團一案的34名涉案人員出庭受審。由於該案其中五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蒼南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距最終宣判還需等待一些時日。
自2003年6 月至案發不到兩年時間裡,臭名昭著的五街幫在浙江蒼南縣城靈溪實施綁架、強姦、搶劫、尋釁滋事等作案二百餘起。該案的起訴書長達四十來頁,宗卷疊加起來有一人多高,可謂罄竹難書,罪行累累。
據起訴書指控,“五街幫”的首要分子盧立清在蒼南縣靈溪鎮經營建興東路利發託運部,2003年6月,張祖有(作案時未滿16周歲)離家出走後被被告人盧立清收留為其利發託運部所用,並尊稱盧立清為“叔叔”。被告人盧立清為了擴大黑惡勢力,打響自己的“名聲”,更好地擴大利發託運部和後來的南昌啤酒推銷業務,盧立清常常在張祖有面前自詡以前在社會上如何“吃得開”、別人如何懼怕他,對張祖有進行有意識的影響。同時,利用未成年人依法不受追究或者從輕追究法律責任的“有利”條件,唆使張祖有多結交社會無業青少年形成自己的惡勢力。此後,張祖有結識了被告人鄭世軍、肖昌存、肖安,四人結為兄弟,並介紹給盧立清認識,四人稱盧立清為“老大”。在被告人盧立清的唆使下,張祖有、鄭世軍、肖昌存、肖安又不斷結交社會無業青少年,為盧立清的利發託運部搶拉生意,打架鬥毆。為了進一步擴大自己在社會上的名聲,被告人盧立清又指使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等人到足浴城、OK廳等休閒娛樂場所無故滋事,強拿硬要,白吃白喝。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間,在被告人盧立清的唆使下,被告人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糾集他人先後在商業城的豪爵OK廳、北冰洋OK廳、不見不散OK廳、快樂城OK廳連續多次“鬧場”並索得“紅包”(指給付金錢表示道歉)。
從此,“五街幫”影響擴大,人員不斷增加,逐步發展為以被告人盧立清為首,被告人張祖有、鄭世軍、肖安、肖昌存、蘇爾潑、肖雲道、彭書軍、肖昌省、洪冬儲、蔡萬宗、陳欽磐、楊成雲、曾文榮、肖昌營、林賢井、陳通建、陳榮坤、陳忠進、黃昆、鄭富全等人為骨幹,被告人吳克鑾、洪東櫓、吳寶書、吳傑、洪東衛、蔡福雕、吳啟聽、肖昌輝、溫亦勃、吳啟旭、韓明建、盧孔錦、吳立景、溫建勛、肖雲查、魏乃瓜、肖雲真(均另案處理)等數十名青少年參加的,以實施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為主要犯罪的“五街幫”犯罪集團,自2003年11月以來,在蒼南縣靈溪鎮商業城、江濱路、河濱路、塘北路一帶OK廳、足浴城、茶樓、遊戲室、髮廊、按摩店等娛樂休閒場所和各地賭場、交易所無事生非、強拿硬要、打架鬥毆,大肆進行犯罪活動。自2003年5月份至案發,被告人單獨或結夥尋釁滋事作案181起,綁架作案2起,強姦作案8起,搶劫作案9起。現已歸案的有被告人盧立清等三十四人。蒼南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盧立清組織、領導尋釁滋事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情節嚴重;又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結夥劫持他人,索要財物,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和綁架罪。被告人王世票、鄭昌沈、張維梁、丁振圖、高明士、池從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結夥綁架他人,索取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綁架罪。被告人洪東儲多次在公共場所強拿硬要,起鬨鬧事,且多次結夥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又使用暴力,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劫罪和強姦罪。被告人蔡萬宗多次在公共場所強拿硬要,起鬨鬧事,隨意毆打他人;又多次結夥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和搶劫罪。被告人肖安、肖昌存、曾文榮、陳榮坤多次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

故事結局

起鬨鬧事、任意毀損財物,又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強姦罪。被告人張祖有、陳通建、陳先偉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強行姦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林祥堯、鄭友凱結夥使用暴力,多次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肖雲道、彭書軍、鄭世軍、蘇爾潑、肖昌省、肖昌營、陳欽磐、楊成雲、黃昆、鄭富全、吳克鑾、林賢井、範例東櫓、肖雲查、陳忠進、吳寶書多次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蒼南縣人民檢察院於2005年8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蒼南法院於2005年8月12日立案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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