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聽斷案西周時期在審訊中要求法官注意分析當事人的表情,通過“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五種方法來訓得真實的口供。 根據“五聽”訓得的口供,並結合其他證據,有利於司法官掌握較為客觀的案情,作出公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