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五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加掛縣城市管理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 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的工作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五河縣環城北路58號六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研究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城鄉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計畫,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城鎮垃圾處理費被委託代徵收。
(三)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計畫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保障重大問題的相關建議。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擬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地方性規定。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負責住宅小區和非住宅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和規範使用。負責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定並監督執行。
(五)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負責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農民工工資協調處置工作,參與管理建築業勞動契約和勞動保障統籌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道路排水、城市園林綠化、雕塑、路燈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指導監管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和城市節水工作。指導監管美化亮化工作。
(七)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相關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科技服務。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建設工作。
(八)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城鎮房屋施工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對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
(九)制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全縣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工作。
(十)指導、規範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指導、監督全縣物業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監管和監督工作以及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的設定規劃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的出讓工作。牽頭開展全縣城市管理各項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全縣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管理、處置工作,對垃圾處置企業運營實施監管。負責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工作,指導督查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域內的市容管理、城鄉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縣級數位化城管建設、管理、運行工作。
(十三)履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履行環境保護方面的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履行市場監管方面的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履行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全縣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十四)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培訓、業務考核和評比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器械(具)、裝備以及執法人員、協管員工資、津貼和補助等經費及許可權範圍內的獎懲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信訪、投訴、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和協調全縣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鄉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日常指導與督查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朱愛:五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宣傳工作,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和目標考核等工作。協助局黨組抓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黨建工作。負責“雙擁”、出國(境)人員有關政審報批和證照管理工作。負責工青婦等日常事務。負責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公平競爭、文明城市創建、鄉村振興等工作。牽頭辦理信訪、網路輿情、12345熱線、政行風評議、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效能建設。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非公)黨建工作。
(二)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股。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和徵收工作。負責罰沒款收繳工作。負責清單制度建設。牽頭負責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核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安全報監、質量報監、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等材料審查報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負責審查建設工程消防前期資料。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綜合建設管理股。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分析重大問題,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爭取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牽頭謀劃並督促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省、市、縣各項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以及重要工作、重大項目實施的督查工作。負責系統內崗位目標責任的編制、考核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專項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督促巡視、巡察整改問題落實工作。負責平安建設、物業管理、住房發展和保障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住宅小區和非住宅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和規範使用。負責村鎮建設管理和城市更新,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負責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工作。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相關規定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建設工作。
(四)建築質量安全股。負責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負責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農民工工資協調處置,參與管理建築業勞動契約和勞動保障統籌工作。指導監督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和推進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對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和竣工驗收備工作。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與建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初審、執業資格統一管理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五)政策法規和執法監督股。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擬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地方性規定。組織開展住建領域、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宣傳工作。負責起草有關住建領域、城管執法規範性檔案及上報工作,做好隊伍培訓工作,擬訂年度法制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調整完善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擬訂年度法制工作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建設,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相關檔案的清理彙編和委託行政執法上報備案工作。負責案件的審核、公開、監督,對進入聽證程式的案件組織聽證。負責重大決定法制審核。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辦理、管理相關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應訴和答辯工作,協調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對有爭議的有關事項依法實施裁決。承辦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和階段性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檔案及各專項方案的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局直屬單位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調度、檢查和評比競賽活動。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督察工作,對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工作目標、隊容風紀、行風建設等進行監督。查處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六)城市管理股。負責城市道路橋樑、綠化亮化、雕塑路燈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防洪排澇工作。負責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指導監督供水、供氣和城市節水工作。組織編制公園綠地績效考核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數位化城管建設、管理、運行工作。統籌城區停車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查處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負責臨時占道經營、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設定等有關管理工作。參與市容環衛設施規劃建設竣工驗收。督查指導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園林綠化亮化管理。負責制定城市園林管理相關的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園林綠化亮化等新建、改建項目、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和移交工作。負責城區社會經濟工作綜合考核中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負責局系統的安全生產。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城管執法隊伍應急調度。
(七)財務審計股。擬訂系統財務審計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城建及各類住房政策性資金的年度計畫安排,管理城建和各類住房資金。負責編制全縣執法執勤裝備購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依法徵收費用的管理。負責機關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專項資金及財務管理工作。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實施審計監督。組織對局屬單位法人代表的離任審計和正常審計工作。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器械、車輛、服裝等裝備的計畫、採購、配備。負責對全縣重大實物罰沒收入的登記、整理和上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和系統內離退休幹部待遇落實工作。負責全局人員工資管理、經濟指標上報、項目謀劃申報工作。
機關黨組織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直屬單位

五河縣園林管理中心
職責:負責城市園林綠化、雕塑、路燈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五河縣房屋拆遷事務所
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擬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地方性規定。
五河縣房地產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計畫。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負責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定並監督執行。
五河縣建築工程質量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城鎮房屋施工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對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

辦公地址

五河縣環城北路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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