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領由五指山市民政局辦理。
基本介紹
- 諮詢電話:86622260
- 投訴電話:86635500
- 申辦主體:個人
- 辦理結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事項名稱: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承諾時限:25個工作日
-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1、持有我市非農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2、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家庭收入人均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二)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或者參加勞動的;
(三)家庭成員中有吸毒、賭博;
(四)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超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操作 |
1 | 書面申請 | 無 |
2 | 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 | 無 |
3 | 收入證明(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出具工資、資金、福利等方面的證明,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再由法人代表簽字,離退休人員需提供領取離退休費的證件或有關憑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 無 |
4 | 相關證明材料(在勞動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食其力的需提供正式醫院出具的病歷及診斷書,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調解)書,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 無 |
辦理依據
依據名稱→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
依據名稱,→ |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的意見》(瓊發2013) |
依據名稱,→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