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商務糧食局

五大連池市商務糧食局

五大連池市商務糧食局,是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大連池市商務糧食局
  • 辦公地址:五大連池市政府前樓二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互市貿易及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貫徹執行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貫徹執行促進餐飲服務政策,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拍賣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省、黑河市和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市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監督管理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處理全市在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貿易協調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監督管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融資企業除外)。負責對外援助和受援相關工作。
(十二) 擬訂與毗鄰國家經貿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管理對俄邊境小額貿易。負責市對俄、東北亞地區多邊、雙邊經貿會議活動的組織與銜接工作。負責管理邊境貿易重點商品專營權。
(十三)研究擬訂國際商務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各地對口部門做好國際商務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中俄邊民互市貿易的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和服務;負責互貿區內市場培育,創造優良寬鬆的互市貿易發展環境。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本行業領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組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糧食購銷,落實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政策。負責糧食市場、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的監測預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市糧食儲備計畫,管理地方糧食儲備,負責全市儲備糧行政管理。負責對俄糧食進出口統計管理。
(十八)協調推進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負責制定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糧食產品市場行銷、品牌建設。開展糧食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九)擬定全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糧食流通設施國家和省投資項目,統一負責本市糧食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
(二十)組織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一)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流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執行糧食質量標準。加強對農民儲存糧食的技術指導與服務。落實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負責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二)負責駐市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用糧、救災糧等政策性用糧的供應管理 。
(二十三)開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經貿界商(協)會和其他經貿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組織企業在國內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博覽會、交流會、開展中介服務;組織經貿企業對外技術交流培訓。
(二十四)負責鹽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監督管理食鹽定點企業經營行為,負責合格碘鹽的穩定供應,做好全市鹽行業運行分析、監測;負責本市食鹽儲備監管;建立健全食鹽供應應急保障體系;負責對全市鹽業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職能轉變。
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糧食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糧食儲備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糧食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市商務糧食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擬訂全市儲備糧總體方案,由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組織實施。市財政局負責儲備糧補貼撥補。

領導分工

田曉春 黨工委書記、局長
李軍 副局長
高爽 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工作;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全市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商務隊伍人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法規監督綜合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黑河市、五大連池市商務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國內外貿易及有關商務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商務領域年度目標調控、運行情況分析、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條約;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承擔局內重要材料起草。配合做好營商環境最佳化工作;負責局內所有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監督全市商務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承擔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糧食部門依法行政和行業法治宣傳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綜合性糧食流通執法檢查工作,對地方儲備糧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執法檢查,依法組織對重要涉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有關制度及政策執行情況、糧食購銷活動的綜合性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指導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的具體工作。
(三)市場秩序和調節股。擬訂搞活流通促進消費相關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和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及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和直銷行業管理;承擔商務行政執法和流通領域肉菜追溯體系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擬訂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和電商股。擬訂全市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及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含二手車、報廢汽車)等相關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負責商貿“老字號”保護與促進;承擔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全市電子商務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及跨境電子商務工作;負責全市電子商務套用推廣工作,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健康發展;推動全市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開展全市電子商務領域監測和分析工作。
(五)對外貿易綜合股。擬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上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等對外貿易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加工貿易和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貿易促進活動的監督和綜合協調,統籌與貿易促進有關的各類展會等商務活動,承擔成果跟蹤和績效評估等工作;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設;負責全市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的指導管理並開展相關交流活動;依法監督管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會同市內有關部門承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境外安全保護、突發事件處置和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和管理對外援助有關工作和全市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執行多雙邊和區域經貿政策並處理相關事務;組織參加國際會議及境外大型商務活動,承擔商務外事相關活動的協調聯絡;聯繫國際組織和境內外商務機構;管理多雙邊對本市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承擔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申建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經驗複製工作。
負責互市貿易的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和服務;負責互貿區內市場培育,消費拉動,投資促進工作;負責俄持簡化手續人員入境人數統計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與俄方就有關事宜進行銜接。
開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經貿界商(協)會和其他經貿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組織企業在國內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博覽會、交流會、開展中介服務;組織經貿企業對外技術交流培訓。
(六)調控股。指導全市原糧購銷,組織落實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內糧食巨觀調控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糧食流通統計和信息工作;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拓糧食市場和組織糧食產品市場行銷;擬訂五大連池市糧食產品品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對外合作與交流,對俄糧食進出口統計管理;負責本市駐軍和武警部隊軍糧供應管理工作,對全市軍糧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協調軍糧供應及應急保障、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食鹽定點企業經營行為,食鹽儲備監管等相關工作。
(七)產業發展股。組織推進糧食加工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糧食加工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糧食加工網點布局和“糧頭食尾”工作;指導糧食行業招商引資和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糧食加工園區建設;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全市糧食加工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全市糧食部門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聯繫糧食行業相關社團組織。
(八)倉儲財審股。指導全市糧食倉儲物流網點布局。負責糧食倉儲管理,落實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組織落實國家、省、黑河及市糧食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地方糧食倉儲企業儲存業務,指導農戶搭建科學儲糧設施;指導全市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管理,負責協調糧食收儲信貸資金和有關糧食財政、金融、稅收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市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財會的綜合評價和指導,做好政策性糧貸款管理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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