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司法局

五大連池市司法局

五大連池市司法局組建於1980年,屬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局機關內設7個股室,下轄12個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1個公證處、1個律師事務所、1個法律援助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大連池市司法局
  • 別名:五大連池市訥謨爾大街63號 
  • 組建於:1980年
  • 行政編制:51個
  • 法律援助中心:3個
概況,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編制,

概況

1980年至2007年,五大連池市司法局先後受到國家法務部、省、市、縣(市)表彰獎勵57次,其中,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集體三等功6次。龍鎮司法所先後被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黑龍江省司法廳評為先進集體,與新發司法所一起被中共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學東萊、創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政法幹警”活動達標單位稱號。2006年,新發司法所被省司法廳評為文明法律服務所,並授予集體三等功獎勵,為促進市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三)參與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套用解釋工作。負責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實施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組織起草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監督全市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張曉東
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張明波
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 尹琳琳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楊
黨組成員、副局長 牛立彬
一級主任科員 付亞春
二級主任科員 曹世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和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維穩、安全、幫扶、服裝、警車、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外事等工作;負責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二)法治調研股。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市政府組織起草的規範性檔案的編纂工作;編輯市出版的政府規範性檔案彙編正式版本;負責擬訂本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法治督察股。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鄉鎮、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組織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對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組織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按許可權承辦規範性檔案組織清理和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重大決策和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市政府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工作。
(四)行政複議股。承辦依法應由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管轄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查、審理及相關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複議申請決定的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與應訴統計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的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以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承辦行政裁決案件的應裁工作;承辦涉及市政府的國家賠償案件;承辦涉及市政府的各類訴訟事務;負責處理涉及市政府的有關非訴涉法事務;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與應訴案件檔案管理工作。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按許可權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管理及相關人員培訓考試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六)社區矯正管理股。負責指導、監督和實施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接受委託,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開展社區矯正適用前調查評估;負責接收社區矯正法律文書和社區矯正人員,建立社區矯正執行檔案,指導司法所建立社區矯正人員報告制度,審批社區矯正人員進入特定區域或場所、外出、變更居住地的申請;負責審核、審批社區矯正人員的獎懲,給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處罰、撤銷緩刑、撤銷假釋、收監執行和減刑建議;負責查找或追查脫、漏管的社區矯正人員,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或禁止令的社區矯正人員採取制止措施,做好社區矯正人員的收監執行工作;辦理社區矯正人員終止社區矯正的有關手續,對矯正期滿的社區矯正人員發放解除社區矯正證明書;指導、運行社區矯正信息管理系統,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信息管理、定位跟蹤和統計分析,開展社區矯正執法檢查和考評;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培訓;指導、協調涉及社區矯正人員的突發事件處置,處置全市性重大社區矯正突發事件。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及法律服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年檢、註冊和初審呈報工作;負責基層司法行政幹警、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制定律師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檔案;負責律師機構設立和律師執業許可初審呈報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備案和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行業黨建和獎懲工作。指導、監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以及所屬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工作。對公證機構、公證員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編制司法鑑定名冊並公告;指導、監督全市仲裁工作,編制仲裁名冊並公告。
(十)黨建與政工股。負責本部門、本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作風建設,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幹部人事、勞資、警務管理、督察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第六條 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30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秘書股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股長11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股長1名),副股長2名。

編制

司法局現在行政編制51個。其中局機關21個,法律援助中心3個,公證處5個,鄉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22個,全市現在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人員44人。承擔對全市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三大職能。
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30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秘書股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股長11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股長1名),副股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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