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就工業領域內生產技術進行合作的一種方式。合作各方根據協定,並按照進出口金額對等原,互相提供對方所需成套設備。在互供成套設備合作作協定中,一般包括下列內容:(1)互供成套設備的項目名稱、生產規模和產品方案;(2)互供設備器材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方面的標準和規範;(3)設備質量證明檔案和保證的辦法、交貨日期和地點;(4)設備價格;(5)互相支付方式;等等。互供成套設備往往和工程諮詢、工程設計、技術服務、培訓人員等相聯繫,合作各方可根據需要先簽總合作協義,然後分別簽訂各個項目的具體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