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縣人民法院

于都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現遷新址于都縣雩山大道中段。現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97名,先後被評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省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省“人民滿意的五星單位”、市“文明單位”稱號,2006年被評為市“先進法院”,2007年、2008年被評為全市“優秀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于都縣人民法院
  • 成立時間:1950年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所在地區:于都縣
法院概況,工作業績,工作理念,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法院概況

于都縣人民法院內設政工科、辦公室、研究室、審監庭、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執行局、法警大隊、司法技術室,下轄銀坑、盤古山、利村、黃麟四個派出法庭。

工作業績

在縣委的領導、縣人大的監督,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關心支持下,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揚長征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的各項工作,以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指導審判工作,堅持以公正效率為主題,司法為民為宗旨,以建設現代化法院為目標,充分發揮“打擊、保護、調解”的審判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為建設和諧平安新於都做出應有的貢獻。

工作理念

以落實司法為民的崇高使命,樹立司法為民的思想,確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強化公正與效率意識、程式意識、許可權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嚴格依法獨立公正審判案件,把司法為民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中,堅決糾正和杜絕漠視民眾疾苦、傷害民眾感情、侵犯民眾利益的現象。以公正司法的切入點多仔紙,方便人民民眾訴訟,從制度上保證依法獨立審判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作為重點,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改革。通過改進和完善信訪、立案工作,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讓確有困難的人民民眾打得起官司;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完善公開審判制度,嚴格執行法定程式,確保有理有據的當事人打得贏官司;規範審判工作運行機制,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強化對執行的監督,排除各種干擾,讓打贏官司的當事人能及時實現權利。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對口中院:辦公室(部分)、裝備處、技術處〉
A、對口辦公室(部分)
1、綜合協調工作: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政務,召集開展各項集體活動和重大活動。
B、對口裝備處
4、財務管理工擊設料作:做好計畫財務工作及本院幹警的工資、福利發放工作。
5、裝備管理工作:做好法院車輛、槍彈、服裝及其它專項物資建設的計畫、管理和發放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及贓物接收、評估、處置工作。
6、後勤服務工作:辦好公共食堂,做好對外接待工作。注意車輛維護,做好安全駕駛工作。搞好公共衛生,做好辦公、宿舍區的衛生管理工作。做好水、電、氣、米、油、鹽、汽油、桌椅等的管理工作。
7、收費管理工作:做好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和標的款的發放工作。
8、兩庭建設工作:做好兩庭建設的統一規劃報批工作。檢查督促留車人民法庭辦公樓建設進程。
9、甩鞏戰頸網路維護工作:做好區域網路和電腦的維護管理工作。
10、委託評鑑工作:做好對外委託財物的評估、鑑定工作。
11、公文處理工作:做好上級法院和黨政機關檔案、電報、傳真的收發、傳閱、交換等工作。
12、文印保管工作:做好院印、院長簽章等印駝判章及密碼、密鑰的管理工作,按批准許可權開具各種證明材故幾喇料。
二、政工科
1、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黨組做好乾警的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工作。
2、機構編制工作:協助黨組制定本院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等方案。
3、幹部管理工作:協助黨組做好乾部吸收、錄用、政審、調配、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
4、績效考評工作:協助本院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考評各部門及幹警的工作績效和工作能力,建立績效管理檔案。
5、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年度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計畫,督促檢查落實。做好學歷教育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及時完成調訓和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組織開展時本院幹部的培訓工作。
6、記功評獎工作:根據各部門報送的部門或個人的事跡材料,收集、整理、上報上級法院或縣黨政部門評選嘉獎。
7、證件管理工作:辦理工作證、警官證、執行公務證及其它各類證件。
8、法官評級工作:上報年度法官評級材料,收集整理參加工作的原始材料、任職檔案、定級檔案、畢業證書、法官等級證書、法官等級審批表等材料。
9、法警授銜工作:上報年度法警授銜材料,收集整理參加工作的原始材料、任職檔案、定級檔案、畢業證書、法警授銜證書、法警授銜審批表等材料。
10、人事信息工作:做好人事信息化管理操作規程,及時調整、補充信息材料。
11、爭先創優工作:做好爭創全市、全省法院先進單位、創建全國文明單位的準備工作。
12、檔案管理工作:按歸檔要求編目催辦歸檔,做到驗收、編目、調閱坑肯院及督促歸檔及時、準確。
13、全院鞏厚試達考勤工作:做好全院工作人員集體活動和日常上下班的考勤工作。 B、對口研究室
三、研究室
1、學術研究工作:承辦主持各類學術研討活動。按照院長指示對某項法院工作或某個法律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活動,形成調研報告。
2、司法宣傳工作:做好各項法制宣傳工作,在各類媒體上報導本院法官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審判實務建設、物質裝備建設的新措施、新方法、新經驗。
3、經驗總結工作:發現亮點,挖崛典型,推廣先進部門工作經驗,收集、整理、編寫、上報各類經驗材料。
4、案例編寫工作:收集、整理本院疑難複雜案例,編纂《於都法院疑難案例選編》,對口上報中級法院研究室、高級法院研究室、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部。
5、法院網建工作:建立《於都法院網》,做好通訊員培訓、指導工作。負責編輯、排版、更新稿件工作。
6、信息編報工作:編辦信息內刊(《於都法院信息》不定期編髮),及時上報中級法院辦公室、高級法院辦公室、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本院領導班子成員。
四、立案庭
1、立案實行動態管理,對立案、送達、財產或證據保全、交換證據、排期、開庭、評議、宣判、結案、執行、歸檔等案件審理流程中的不同環節,進行全程規範化跟蹤管理。
2、立案時實行預告監督,對全院收結案情況進行監控制,並對立案審查、排期、庭前準備等各個環節的時限提出明確要求。
3、督促催辦工作。
4、司法統計工作。
5、審查立案工作。
6、排期開庭工作。
7、落實導訴導訪、訴訟風險提示、舉證責任告知制度。
8、信訪接待和申訴複查工作。
9、每月分別通報全院各個部門和各個法官的收案數、結案數、超審限數、超執限數等辦案效率情況。
五、審監庭
1、審理各類申請再審、抗訴、發回重審等案件。
2、對所有案件分類評查,逐案寫出評查結證,隨案卷歸檔。
3、每季度分別通報全院各個部門和各個法官的不合格卷宗,二審改判數,本院改判數,發回重審數,錯案數等審判質量情況。
六、刑事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
2、依法審理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
3、做好“兩勞”回籍人員的幫教工作和緩刑犯的跟蹤考察工作。
七、民一庭
1、依法審理第一是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糾紛、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糾紛、房地產糾紛、不動產相鄰關係、農村承包契約、侵權糾紛等案件。
2、指導人民法庭和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八、民二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契約糾紛案件。
2、依法審理第一審股東權糾紛、損害公司權益糾紛、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外的其它承包經營權糾紛等權屬糾紛案件。
3、審理第一審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國有企業破產、非國有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成員、申請確認仲裁協定效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等適用特別程式案件。
九、行政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
2、依法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
十、執行局
1、執行本院生效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書。
2、協調處理法院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案件。
十一、銀坑法庭
十二、盤古山法庭
十三、黃麟法庭
十四、利村法庭

地理位置

于都縣人民法院
地址:于都縣于山大道(火車站附近)
二、政工科
1、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黨組做好乾警的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工作。
2、機構編制工作:協助黨組制定本院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等方案。
3、幹部管理工作:協助黨組做好乾部吸收、錄用、政審、調配、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
4、績效考評工作:協助本院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考評各部門及幹警的工作績效和工作能力,建立績效管理檔案。
5、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年度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計畫,督促檢查落實。做好學歷教育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及時完成調訓和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組織開展時本院幹部的培訓工作。
6、記功評獎工作:根據各部門報送的部門或個人的事跡材料,收集、整理、上報上級法院或縣黨政部門評選嘉獎。
7、證件管理工作:辦理工作證、警官證、執行公務證及其它各類證件。
8、法官評級工作:上報年度法官評級材料,收集整理參加工作的原始材料、任職檔案、定級檔案、畢業證書、法官等級證書、法官等級審批表等材料。
9、法警授銜工作:上報年度法警授銜材料,收集整理參加工作的原始材料、任職檔案、定級檔案、畢業證書、法警授銜證書、法警授銜審批表等材料。
10、人事信息工作:做好人事信息化管理操作規程,及時調整、補充信息材料。
11、爭先創優工作:做好爭創全市、全省法院先進單位、創建全國文明單位的準備工作。
12、檔案管理工作:按歸檔要求編目催辦歸檔,做到驗收、編目、調閱及督促歸檔及時、準確。
13、全院考勤工作:做好全院工作人員集體活動和日常上下班的考勤工作。 B、對口研究室
三、研究室
1、學術研究工作:承辦主持各類學術研討活動。按照院長指示對某項法院工作或某個法律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活動,形成調研報告。
2、司法宣傳工作:做好各項法制宣傳工作,在各類媒體上報導本院法官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審判實務建設、物質裝備建設的新措施、新方法、新經驗。
3、經驗總結工作:發現亮點,挖崛典型,推廣先進部門工作經驗,收集、整理、編寫、上報各類經驗材料。
4、案例編寫工作:收集、整理本院疑難複雜案例,編纂《於都法院疑難案例選編》,對口上報中級法院研究室、高級法院研究室、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部。
5、法院網建工作:建立《於都法院網》,做好通訊員培訓、指導工作。負責編輯、排版、更新稿件工作。
6、信息編報工作:編辦信息內刊(《於都法院信息》不定期編髮),及時上報中級法院辦公室、高級法院辦公室、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本院領導班子成員。
四、立案庭
1、立案實行動態管理,對立案、送達、財產或證據保全、交換證據、排期、開庭、評議、宣判、結案、執行、歸檔等案件審理流程中的不同環節,進行全程規範化跟蹤管理。
2、立案時實行預告監督,對全院收結案情況進行監控制,並對立案審查、排期、庭前準備等各個環節的時限提出明確要求。
3、督促催辦工作。
4、司法統計工作。
5、審查立案工作。
6、排期開庭工作。
7、落實導訴導訪、訴訟風險提示、舉證責任告知制度。
8、信訪接待和申訴複查工作。
9、每月分別通報全院各個部門和各個法官的收案數、結案數、超審限數、超執限數等辦案效率情況。
五、審監庭
1、審理各類申請再審、抗訴、發回重審等案件。
2、對所有案件分類評查,逐案寫出評查結證,隨案卷歸檔。
3、每季度分別通報全院各個部門和各個法官的不合格卷宗,二審改判數,本院改判數,發回重審數,錯案數等審判質量情況。
六、刑事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
2、依法審理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
3、做好“兩勞”回籍人員的幫教工作和緩刑犯的跟蹤考察工作。
七、民一庭
1、依法審理第一是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糾紛、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糾紛、房地產糾紛、不動產相鄰關係、農村承包契約、侵權糾紛等案件。
2、指導人民法庭和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八、民二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契約糾紛案件。
2、依法審理第一審股東權糾紛、損害公司權益糾紛、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外的其它承包經營權糾紛等權屬糾紛案件。
3、審理第一審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國有企業破產、非國有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成員、申請確認仲裁協定效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等適用特別程式案件。
九、行政庭
1、依法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
2、依法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
十、執行局
1、執行本院生效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書。
2、協調處理法院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案件。
十一、銀坑法庭
十二、盤古山法庭
十三、黃麟法庭
十四、利村法庭

地理位置

于都縣人民法院
地址:于都縣于山大道(火車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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