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縣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是于都縣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了解《憲法》、《地方組織法》、《選舉法》、《監督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法規及各級人大常委會有關法律方面的決議、決定的實施情況,監督法務部門的工作;
2、負責對常委會會議或主任會議需要審議決定的有關政法方面的重大事項和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向常委會匯報的有關政法方面的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或組織初審,並提出決議草案或審議意見;
3、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有關法制方面重大議案的辦理;
4、對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重要檔案以及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進行審閱,如有與國家法律相牴觸的應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大常委會;
5、負責草擬縣人大常委會有關法制方面的決議、決定、規定和有關檔案、材料;
6、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法制宣傳,有計畫地組織關於法制方面的專題調查,並向縣人大常委會寫出調查報告;
7、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縣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對“一府兩院”工作人員違憲違法的申訴,並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處理結果;
8、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法律草案修改意見的座談討論,並綜合討論意見上報;
9、辦理常委會有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族、僑務和宗教事務等方面的工作;
10、辦理常委會組織的有關內務司法工作的執法檢查、專項工作調查和視察等事項;
11、督促辦理對涉法部門的質詢案,並將辦理情況向主任會議報告;
12、承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