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行政審判工作要點

二0一三年行政審判工作要點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0一三年行政審判工作要點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行政案件受理與審理
  2013年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第二十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審判實踐突出問題為重點,以完善行政審判制度、機制為抓手,以改善司法環境為保障,以提高隊伍能力作風為基礎,著力提升行政審判公信力,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為建成法治國家和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一、執法辦案工作
(一)暢通人民民眾的訴求表達和權利保障渠道,切實解決行政訴訟“告狀難”問題。
(二)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切實解決當事人訴訟地位失衡問題。
(三)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切實解決“官官相護”問題。
(四)強化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切實解決“案結事不了”問題。
(五)正確處理裁判與協調的關係,切實解決案件久拖不決問題。
(六)加大審判監督力度。凡依法應當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的二審案件,要堅決依法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凡符合再審法定條件的申訴複查案件,要堅決依法提審或者指令再審。
二、修法建議及制度建設
(七)完成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繼續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做好《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工作。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對行政審判亟待解決的制度性障礙進行認真梳理,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完善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力爭從制度上有效解決制約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因素。
(八)起草非訴行政執行司法解釋。以《行政強制法》的實施為契機,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加快《關於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審查和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調研起草步伐,力爭年內出台相關司法解釋。
(九)起草涉台投資爭端的司法解釋。對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針對投資者與投資所在地政府爭端所作調解協定的審查與執行問題司法解釋前期調研工作,啟動該項司法解釋。
(十)制定行政申訴案件標準。認真研究行政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受理條件、審查程式、審查標準和處理方式,切實改變申訴期限無限制、申訴受理主體無限制、申訴次數無限制的狀況。與立案庭等相關部門密切合作,積極探索和完善立卷複查的標準、提起再審的標準、再審改判以及發回重審的標準。
三、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十一)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要以貫徹十八大報告提出的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精神為契機,解決長期困擾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問題。根據院黨組研究的意見,積極探索司法審判區域與行政管理區域有限分離,將原由行政機關所在地基層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通過上級法院集中指定的方式,就近交由相鄰的基層法院集中管轄。
(十二)實行申訴案件歸口管理。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指導和督查地方各級法院規範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提高行政審判的質量和效率。
(十三)推廣最佳化行政案件庭審程式。規範和最佳化行政一審案件庭審程式,切實保障當事人對庭審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面推進庭審活動的公開和透明,提高庭審質量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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