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級預防
- 外文名:secondary prevention
- 目的:對心理障礙患者及早發現
措施,擴展,
措施
第二,對可能患有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的人,指導其及時就診,接受諮詢和治療。心理衛生人員要定期進行家庭訪視,提供相應的指導和必要的干預,消除不良的家庭因素,教會家庭成員觀察病情,防止暴力行為和意外事件發生。
第三,給予精神疾病患者及時有效的藥物和心理治療及護理,儘可能縮短住院時間,使患者儘早地返回家庭和社會。
擴展
隨著對精神障礙採取預防、治療和康復“全程治療"的策略實施,三級預防模式未能有機地將預防、治療與康復三者整合。迄今為止,大多數精神障礙的病因未明,儘管一級預防“最積極、最主動”,但缺乏清晰的概念。Mrazek和Haggerty提出了比較精細的概念框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啟發性,主要內容如下: 預防僅用於精神障礙發生前的干預, 二級與三級預防被分別替換為治療與康復,從而使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與康復統一起來,成為一個連續體。
預防可分為 3個不同層次:
1.一般性預防干預(universal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一般公眾或整體人群,如向他們宣傳、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提高公眾的精神衛生水平。
2.選擇性預防干預(selective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具有易患精神障礙危險因素的亞人群,如教育“三陪女”使用“安全套”以避免或減少因感染愛滋病病毒(HIV)而引起精神障礙。
3.指征性預防干預(indicated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具有精神障礙的早期表現或具有精神障礙素質因素,但尚不符合診斷標準的個體。因此,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及可利用的資源,有的放矢地針對整體人群、亞人群、個體開展預防性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