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種煩惱

二種煩惱,教義名數,指“住地煩惱”與“起煩惱”,是佛教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種煩惱
  • 別名:住地煩惱
《勝鬘經》等說,“住地煩惱”生一切“起煩惱”。前者有四種,“謂見一切處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略稱“四住地”。“四住地”又皆依“無明住地”而起,故《大乘義章》卷五末、《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末等總稱“五住地”,並釋“住地”謂:“本為末依,名之為住;本能生末,稱之為地”,即“五住地”為“煩惱”之本,由此而生的一切煩惱(起煩惱)為“末”。此中“見一切處地”,指所謂“五利煩惱”(即“身”、“邊”、“邪”等五類不正確的觀念,所謂“五見”),以其“入見道時一處並斷”而得名。其餘“三愛”住地,分別指愛著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之煩惱。此“五住地”,總以“見”、“愛”、“無明”為體性。又在一切煩惱中,“無明是本”;它構成“三毒”之一,為“十二緣起”之首。《勝鬘經》稱其為“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意謂其雖依生於“如來藏”心,而與其心並不相應,但其力量在諸煩惱中最為強大,故曰:“於有愛數四住地其力最勝,恆沙等數上煩惱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於此起煩惱剎那剎那相應。”意謂一切煩惱無不與此“無明住地”相應,而與如來藏不相應。據此,“無明住地”是一切世間的總根源,斷滅“無明住地”,就成了斷滅一切煩惱、證得涅槃的最高標誌。是故又說:“過於恆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恆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隨斷”,即此“如來所得一切諸法通達無礙,一切智見,離一切過惡,得一切功德法王法主而得自在”,最終宣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此“無明住地”,吉藏《勝鬘經寶窟》卷中末“即指妄想心體”,而此“心體”,《大乘義章》卷三末特指“八識”中的第七識,即“阿陀那識”。阿陀那識有八名,第一即名“無明識:體是根本無明地故”。《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末以前“四住地”為“煩惱障,能發諸業”;第五住地“無明住地”為“所知障,不能發業;若訊言發身語,即此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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