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桓叔說,曲沃莊伯說,晉武公說,
曲沃桓叔說
《制度考》:翼人立其子孝侯於翼,只得更號為翼侯。孝侯何以要更號為翼侯?推測起來,此時曲沃愈加強盛,孝侯比昭侯更加微弱,為了自保其身,只得放棄晉侯稱號,屈稱翼侯以示對曲沃的避讓。是時,桓叔便依仗自身的勢力,堂而皇之地自稱晉侯了。
晉侯喜父器銘載:“隹(唯)五月初吉庚寅”,驗諸《張表》,我們選取公元前739年五月曆日與器銘曆日對勘。查《張表》,公元前739年子正五月戊子朔, 初三庚寅,是月為小月,初三新月始出合於初吉,是年為平王32年,也就是晉昭侯七年。《史記·晉世家》載:“七年,晉大臣潘父弒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晉,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晉人共立昭侯子平為君,是為孝侯。誅潘父。”
《詩經·唐風·揚之水》以文學的語言從另一個側面記錄了這件事。
《唐風·揚之水》透露,此時,桓叔已穿起了紅邊衣領的中衣,儼然以諸侯自居,並暗中發布了政變令。 恐怕就在這個時候,桓叔鑄造了晉侯的禮器,並自稱晉侯了。自此,晉國二侯並立,事實上已二國分立,所謂“別為沃國,不復屬晉”。
晉侯喜父器銘載:“隹(唯)五月初吉庚寅”,驗諸《張表》,我們選取公元前739年五月曆日與器銘曆日對勘。查《張表》,公元前739年子正五月戊子朔, 初三庚寅,是月為小月,初三新月始出合於初吉,是年為平王32年,也就是晉昭侯七年。《史記·晉世家》載:“七年,晉大臣潘父弒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晉,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晉人共立昭侯子平為君,是為孝侯。誅潘父。”
《詩經·唐風·揚之水》以文學的語言從另一個側面記錄了這件事。
《唐風·揚之水》透露,此時,桓叔已穿起了紅邊衣領的中衣,儼然以諸侯自居,並暗中發布了政變令。 恐怕就在這個時候,桓叔鑄造了晉侯的禮器,並自稱晉侯了。自此,晉國二侯並立,事實上已二國分立,所謂“別為沃國,不復屬晉”。
曲沃莊伯說
《今本竹書.周平王.四十年》:晉曲沃桓叔成師卒,子鱓立,是為莊伯。(原註:自是晉侯在翼,稱翼侯。)
晉武公說
王恩田《“曲沃叛王”與晉公戈年代》--
晉國國君稱“公”是晉國春秋史中的重大歷史事件,對於確定晉公戈的年代至關重要。
據《晉世家》曲沃君第一代稱曲沃桓叔。第二代稱曲沃莊伯。第三代即改稱曲沃武公。桓、莊、武均為謚稱。而據《左傳·隱公五年》春“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武氏、尹氏助之,翼侯奔隨。”而在當年的夏季,“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國伐曲沃,而立哀侯於翼。”這裡的“王”即周桓王。“曲沃”指曲沃莊伯。據《路史·餘論五》“春秋用周正”條引《汲冢紀年》:“晉起自殤叔。至莊伯十一年,魯隱之元年也。”魯隱公元年當曲沃莊伯十一年,則魯隱公五年,當莊伯十五年亦即周桓王二年(前718年)。
關於“曲沃叛王”的內容,史籍失載。從莊伯之子改稱武公看,所謂“叛王”,應是不經周王冊命,而擅自稱“晉公”。【莊伯十五年稱“晉公”。(這句話莫名其妙的,亂入?)】據《年表》莊伯稱公以後兩年的魯隱公七年(前716年)“莊伯卒,子稱立,為武公。”則晉公戈銘文的四年,不可能是莊伯紀年,而只能是莊伯之子武公及其以後曲沃一支國君的紀年。而據《史記·年表》晉侯緡二十八年“曲沃武公滅晉侯緡,以寶獻周,因命武公為晉君,並其地”。次年“晉武公稱並晉,已立三十九年,不更元,因其元年”。《晉世家》:“晉侯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晉侯緡,滅之。盡以其寶器賂獻於周厘王。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列為諸侯。於是盡並晉地而有之。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號曰晉武公。”《左傳·莊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曲沃以一軍為晉侯。”魯莊公十六年為前678年,繼武公而嗣位的晉獻公元年為前677年,獻公在位二十六年,死於前651年。
如上所述,從晉公戈的形制看其年代下限應是前710~前689年,可見晉公戈的晉公不可能是武公之子晉獻公,而只能是晉武公。晉世家所說的“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列為諸侯。……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號曰晉武公”。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是前679年。武公為晉君後的第三年(前677年)即已死去。因此晉公戈的“四年”不可能是周“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以後的四年,只能是武公即位的四年(前714年)。武公之父莊伯死於魯隱公七年(前716年),武公元年應是前715年,武公四年應是前712年。
由於武公之父莊伯已經“叛王”,武公不可能再使用周王紀年。也不可能再使用周正,而只能使用夏正。查張培瑜《春秋朔閏表》前712年夏正六月庚辰朔。丁亥為八日,與戈銘“四年六月初吉丁亥”相符。應該指出:上引《晉世家》“更號曰晉武公”說法是錯誤的。“武”是謚稱,不是生稱。所謂“更號”是周王朝更改了稱號,承認的“曲沃叛王”自稱“晉公”的事實。
晉公戈的發現證明,最晚在晉武公四年(前712年)曲沃國君不僅已經自稱“晉公”,而且已經開始使用自己的紀年和曆法了。
晉國國君稱“公”是晉國春秋史中的重大歷史事件,對於確定晉公戈的年代至關重要。
據《晉世家》曲沃君第一代稱曲沃桓叔。第二代稱曲沃莊伯。第三代即改稱曲沃武公。桓、莊、武均為謚稱。而據《左傳·隱公五年》春“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武氏、尹氏助之,翼侯奔隨。”而在當年的夏季,“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國伐曲沃,而立哀侯於翼。”這裡的“王”即周桓王。“曲沃”指曲沃莊伯。據《路史·餘論五》“春秋用周正”條引《汲冢紀年》:“晉起自殤叔。至莊伯十一年,魯隱之元年也。”魯隱公元年當曲沃莊伯十一年,則魯隱公五年,當莊伯十五年亦即周桓王二年(前718年)。
關於“曲沃叛王”的內容,史籍失載。從莊伯之子改稱武公看,所謂“叛王”,應是不經周王冊命,而擅自稱“晉公”。【莊伯十五年稱“晉公”。(這句話莫名其妙的,亂入?)】據《年表》莊伯稱公以後兩年的魯隱公七年(前716年)“莊伯卒,子稱立,為武公。”則晉公戈銘文的四年,不可能是莊伯紀年,而只能是莊伯之子武公及其以後曲沃一支國君的紀年。而據《史記·年表》晉侯緡二十八年“曲沃武公滅晉侯緡,以寶獻周,因命武公為晉君,並其地”。次年“晉武公稱並晉,已立三十九年,不更元,因其元年”。《晉世家》:“晉侯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晉侯緡,滅之。盡以其寶器賂獻於周厘王。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列為諸侯。於是盡並晉地而有之。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號曰晉武公。”《左傳·莊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曲沃以一軍為晉侯。”魯莊公十六年為前678年,繼武公而嗣位的晉獻公元年為前677年,獻公在位二十六年,死於前651年。
如上所述,從晉公戈的形制看其年代下限應是前710~前689年,可見晉公戈的晉公不可能是武公之子晉獻公,而只能是晉武公。晉世家所說的“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列為諸侯。……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號曰晉武公”。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是前679年。武公為晉君後的第三年(前677年)即已死去。因此晉公戈的“四年”不可能是周“厘王命曲沃武公為晉侯”以後的四年,只能是武公即位的四年(前714年)。武公之父莊伯死於魯隱公七年(前716年),武公元年應是前715年,武公四年應是前712年。
由於武公之父莊伯已經“叛王”,武公不可能再使用周王紀年。也不可能再使用周正,而只能使用夏正。查張培瑜《春秋朔閏表》前712年夏正六月庚辰朔。丁亥為八日,與戈銘“四年六月初吉丁亥”相符。應該指出:上引《晉世家》“更號曰晉武公”說法是錯誤的。“武”是謚稱,不是生稱。所謂“更號”是周王朝更改了稱號,承認的“曲沃叛王”自稱“晉公”的事實。
晉公戈的發現證明,最晚在晉武公四年(前712年)曲沃國君不僅已經自稱“晉公”,而且已經開始使用自己的紀年和曆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