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經紀公司經營管理規範

《二手車經紀公司經營管理規範》是2017年06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手車經紀公司經營管理規範
  • 法定代表人:孟凡臣
  • 發行時間:2017年06月01日
  • 標準編號:T/LADA 009-2017
  • 實施日期:2017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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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單位

本標準起草單位:瀋陽標準化研究院、遼寧省汽車流通協會。

起草人

孟凡臣、齊培江

範圍

規定了二手車經紀公司的設立、經營場地與設施設備、人員、經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省內二手車經紀公司的經營管理,亦可作為二手車流通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滿足客戶要求的評定依據。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術語和定義:規定了二手車、二手車交易、二手車經紀服務公司的定義
本標準規定經營場地與設施設備:規定了經紀公司的註冊地點、註冊面積、辦公場所硬體配置等要求。
本標準規定人員:必須具有有相應資質的管理人員、須有五名以上具有經紀人資質的人員
本標準規定經營管理:規定了寄售業務、委託購買業務所需要求,寄售車輛車輛要求,進行車輛交易發票管理要求,對於個人名義從事二手車經紀活動要求、禁止非法手段促成交易要求、本單位的管理規章要求、二手車經紀公司按照工商登記部門登記核准的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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