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圖解錦囊

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圖解錦囊

《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圖解錦囊》是2017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專業出版編輯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圖解錦囊
  • 作者:法律出版社專業出版編輯委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頁數:363 頁
  • 定價:36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1139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圖解錦囊》既以圖解的形式直觀、清晰地梳理了醫療糾紛處理的基本思路、常見知識、處理流程,又用以案說法的形式對常見的糾紛問題進行分析解答,並提供風險提示和處理錦囊,為物業糾紛處理提供了一個可視化的、實用性強的解決方案。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二手房買賣糾紛解決圖解
第一章二手房買賣契約效力
0001.房屋買賣契約流程
0003.共有房屋交易的契約效力
第二章二手房買賣錢款交易
001.定金
002.購房款
第三章二手房買賣契約的履行
001.產權過戶登記
002.二手房交易所涉稅費
003.交房
004.違約責任
005.契約解除和撤銷
第四章二手房交易其他糾紛
001.中介責任
002.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錦囊
第一章二手房買賣契約效力
001.限制交易的房屋買賣契約無效
002.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契約仍有效
003.網簽房屋買賣契約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
004.房屋買賣契約被確認無效的處理
005.無權處分的第三人出售他人房屋的契約效力
006.訂立陰陽契約的效力
007.買賣雙方明知房屋是違法建築仍進行買賣,契約無效
008.未到上市交易期限的經濟適用房不能買賣
009.一房二賣,兩份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
010.對房屋地址重大誤解,房屋買賣契約可撤銷
011.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房號行為無效
012.借名買房行為的法律效力
013.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
014.小產權房交易的風險
015.軍產房交易的風險
016.兒子賣父親房,因拆遷補償上漲父親反悔,房屋買賣契約效力的認定
017.善意購房人買房的效力
018.城市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的買賣契約無效
019.農村村民之間可以轉讓私有住房
020.土地性質轉變後房屋買賣協定的效力
021.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轉讓契約的效力
第二章共有房屋交易糾紛
001.共有房屋,未經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契約效力
002.夫妻一方未在配偶同意出售證明上籤字,買賣契約仍有效
003.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契約無效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004.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的,買房人可以構成善意取得
005.賣方已婚,應分清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後再出售
006.離婚後前妻賣房,契約效力認定
007.情侶共同購房後分手,房屋共有的處理
008.妻子單方賣房收定金丈夫不同意的契約效力
009.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屋但未過戶,買受人不構成善意取得
010.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更優先於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購房契約無效
第三章二手房買賣中的定金罰則適用
001.契約中約定定金,違約方適用定金罰則
002.協定收回定金後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003.名為定金協定實為買賣契約的認定
004.放棄定金,未有約定,仍需繼續履行契約
05.訂金與定金不同,不適用定金罰則
06.買方反悔,意向金不能返還
07.房屋買賣契約解除,違約方須返還定金
08.房屋買賣契約協商不成,定金可以退還
09.購房定金收據中的定金性質應當如何認定
10.二手房買賣中定金未交付,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定金不得超過房屋成交價格的20%,超過部分無效
第四章二手房買賣中的購房款定性
01.付款時間約定不明時,房款支付時間
02.房屋購房款的貸款辦不成,購房契約的處理
03.辦理房屋尾款貸款手續遲延,買方承擔責任需分情況
04.住房公積金貸款已批,契約可以繼續履行
05.二手房的價格評估問題
06.房屋首付款未約定付款時間,契約繼續履行
07.模糊約定的付款方式如何處理
08.契約因賣方違約解除,應賠償購房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09.付款時間和過戶時間約定不明產生爭議,應同時履行
10.逾期支付購房款,須按日支付違約金
第五章二手房產權過戶登記糾紛
01.法院查封房屋不能辦理過戶登記,可解除契約
02.有抵押權的房屋,須先解押,才能辦理過戶
03.不能過戶的房屋買賣契約的處理
04.借名買房雖然可以過戶但風險大
05.解抵押產生的房產過戶糾紛
06.房屋被他人轉賣並過戶給非善意第三人,第三人無權占有房屋
07.限購政策引發的房屋過戶遲延構成違約,解除權如何認定
08.同村村民的農村房屋買賣未過戶不能導致契約無效
09.過戶時簽字作假導致房產證被撤銷如何處理
10.央產經濟適用房交易在特定條件下可以過戶
第六章二手房交易中的稅費
01.簽契約幾年後才過戶,雖可避稅,但存在風險
02.“假贈與,真買賣”避稅的交易風險
03.購房款拆分為裝修款的避稅
04.賣方“假離婚”將房屋過戶給他人以避稅的風險
05.陰陽契約避稅的風險
06.典當抵押不能合理避稅
07.買方承擔自身逾期履行導致增加的稅費
08.賣方隱瞞房屋非“滿五唯一”事實,須承擔個人所得稅
09.個人所得稅須按照轉讓所得20%繳納
10.違約方拒絕承擔稅費,守約方可以解除契約
第七章二手房交易中的質量擔保
01.購買二手房後房子出現質量問題該找誰
02.賣方遲延交房,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03.交房時發現漏水,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04.帶租轉讓房產,過戶遲延時租金收益歸哪一方
05.已交房驗收後發生的房屋漏水質量問題由買受方承擔
06.交房中發現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第八章二手房買賣的違約糾紛
01.違約金約定過高,違約方可以請求法院減少違約金
02.房價上漲,賣房人不可以支付違約金終止交易
03.房價上漲導致賣方違約,買方有權主張房款20%的違約金
04.房價上漲,賣方反悔,房屋差價可以得到賠償
05.賣房人的戶口未遷出,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06.學區房約定不明,賣方不構成違約
07.約定違約條款,防止“一房二賣”被違約
第九章二手房買賣契約解除和撤銷的後果
01.解約條件成就可以解除契約
02.賣方隱瞞房齡,買方可以撤銷契約
03.違反房屋限購政策,可以解除契約
04.隱瞞凶宅事實,契約可以解除
05.房屋實際面積與房本不符構成重大誤解,可以撤銷房屋買賣契約
第十章二手房買賣中介公司的責任
01.買賣房屋跳開中介要承擔違約責任
02中介公司提供虛假信息,應承擔賠償責任
03.中介“吃差價”,買方有權要求返還差價
04.買賣雙方解除契約,無權要求返還中介費
05.買賣契約未訂立,中介公司無權要求買方支付中介
06.中介居間不成,買方無權要求賠償
07.業主“一房二賣”,中介公司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08.避免被中介“吃定金”的方法
09.中介的“全包價”欺騙獲取的房款差價應當退還
10.不要進行個人現金收房,慎重選擇代理中介公司
11.儘量避免授權獨家代理出售
12.謹防中介公司為成交故意隱瞞事實
13.謹防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冒充房東辦理過戶
14.謹防中介公司擅自挪用房款投資
15.中介不讓買賣雙方見面以賺差價,應當返還差價
第十一章二手房買賣所涉刑事問題
01.因一房多賣構成契約詐欺罪的情形
02.謹防以辦理買賣回遷房的方式的契約詐欺
03.謹防假扮購房人騙購的契約詐欺
04.謹防假冒中介公司詐欺
05.謹防製作假證件詐欺賣房
06.中介工作人員截留購房保障金構成挪用資金罪
附錄
一、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選)(1999.3.15)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節選)(1999.12.1)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節選)(2009.2.9)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節選)(2012.3.31)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2009.8.27修正)
6.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節選)
(1988.1.26)
7.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選)(2007.3.16)
8.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節選)(1995.6.30)
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2000.9.29)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選)(2001.4.28修正)
1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節選)(2001.12.24)
1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節選)(2017.2.20修正)
1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節選)(2011.7.4)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節選)
(2009.8.27修改)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選)(2017.6.27修正)
1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7.18)
1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2016.2.17)
1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2013.2.26)
19.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節選)(2007.11.19)
20.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節選)(2016.3.1修改)
二、常用契約樣本
1.存量房屋買賣契約(中介成交版)
2.存量房屋買賣契約之補充協定(中介成交版)
3.二手房買賣契約(個人成交版)
4.二手房定金契約
5.居間服務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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