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限薪令,大部分高管如董事長、行長等,按照財政部《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管理辦法》規定領取薪酬。而市場化招聘的高管則按照市場化薪酬執行。
央企限薪制度包括實行的二元薪酬制度,都不是長久之計,應該作為權宜之計和過渡性制度安排。根本出路在於讓央企徹底完全市場化,讓央企所有高管完全徹底實行市場化公開招聘,徹底取締央企的行政級別待遇,使其真正成為完全的市場細胞。
對於已經改制上市的央企包括國有銀行等金融企業,甚至可以通過資本市場,根據需要隨時賣出國有股權、隨時利用國有資本買入任何公司的股份。由過去管理國企轉到重點管理經營運作國有資本上,把國有資本徹底搞活。還可以發揮國有資本強大的控制力,引導產業結構和市場走向。當然,這種控制力和引導力完全是市場化手段實施的,比如:在資本市場通過購入和賣出企業股份,實現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和引導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