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佛殿位於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長樂鎮長樂中學內,建於清康熙年間,座北朝南,現存正殿、後殿、東廂房,為學生宿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二佛殿
- 地理位置: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長樂鎮長樂中學
- 建造時間:清
- 屬性:文物保護單位
正殿,四級石砌階梯,素麵台基高1.25米、寬1.05米;面闊五開間21米、進深五間9米,抬梁穿斗混用梁架,單檐懸山式屋頂,小青瓦屋面。脊高7.5米,脊桁上有墨書題記“皇清康熙五十八年仲冬吉日”等字。明間草架側樣為14架椽屋前後乳栿札牽用6柱,次間草架側樣為14架椽屋前後乳栿札牽分心用7柱。後殿,距正殿4米,20級垂帶踏道,素麵台基高3.37米;面闊三開間13.6米,進深四間7.25米。脊高7米,脊桁上墨書題記存“康熙四十年 李 冬月初八 立 佛”等字。
東廂房,單檐懸山屋頂,穿斗式梁架。
二佛殿,現存建築主體構架保存完好,保留了清代早期大木小式建築特點。
2000年12月18日,高坪區人民政府公布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四周滴水為界,外延10米已內為重點保護範圍。10米——20米為一般保護範圍。在重點保護範圍內嚴禁新建構築物或其它建築設施,在一般保護範圍內所有的建設工程必須經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並報城鄉規劃、國土部門批准方可動工。保護範圍內嚴禁毀林、取土、葬墳、放牧、打鳥、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