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流動資產(current assets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事業單位在一年內可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業單位流動資產
- 構成:事業單位流動資產的特點與構成
- 特點:在一年內可轉換為貨幣資金
- 構成: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
特點與構成,分類,確認與計量,報表列示,法律描述,盤盈和盤虧,
特點與構成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的特點與構成:
特點:
流動性強,在一年內可轉換為貨幣資金或者在一年內被消耗使用。
構成:
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材料、產成品等。
分類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分類:
按是否屬於貨幣性態分貨幣性流動資產和非貨幣性流動資產兩類,前者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尖收款等,後者包括材料、產成品。
確認與計量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確認與計量:
按構成項目分別設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材料”、“產成品”科目,根據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按照實際發生數額或實際成本計量,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報表列示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報表列示:
在資產負債表上“流動資產類”下,按流動性強弱順序分項以賬面價值列示,依次為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材料、產成品。
法律描述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法律描述: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三章 資產 第二十三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現金和各種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額記賬。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各項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定期與債務人對帳核實,及時清算、催收。
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業務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或者為銷售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包括材料、產成品等。
各項存貨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
各項存貨發出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先進現出法、加權平均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各項存貨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於發生的盤盈、盤虧以及過時、變質、毀損等報廢的,應當計入當期收支。 一、流
盤盈和盤虧
事業單位流動資產的盤盈和盤虧:
1.現金的盤盈和盤虧
發現盤虧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貸:現金。報經批准作為經費支出:借:經費支出;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庫存材料的盤盈和盤虧
發現盤盈時:借:庫存材料;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報經批准減少當期支出: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貸:經費支出。
發現盤虧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貸:庫存材料。報經批准增加當期支出:借:經費支出;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以上對於流動資產的清查處理方法清晰地反映了清查盤點與報批結果之間的銜接,特別是現金的盤點,使用該方法可以避免使用“暫存款”和“暫付款”這兩個科目,規範了科目的使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