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狸花二貓一日狸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宋代詩人強至所作的一首七言詩。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予家畜狸花二貓一日狸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創作年代:宋作品出處:《祠部集》文學體裁:七言詩作者:強至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狸貓得鼠活未食,戲局之地或前後。貓欺鼠困縱不逐,豈防厥類怠其守。花貓狡計伺狸怠,帖耳偷銜背之走。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見花銜鼠在口。予因竊覘見本末,卻笑家人反能否。主人養貓不知用,謬薄狸能服花厚。花雖利鼠乃欺主,竊狸之功亦花醜。人間顛倒常大此,利害於貓復何有。作者簡介強至(1022年—1076年),字幾聖,錢塘人,慶曆六年(1046年)進士,歷任浦江、東陽、元城三縣令,又官三司戶部判官、尚書樹部郎中,為文簡古不從俗,著有《柯部集》四十卷、《韓忠獻遺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