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狸花二貓一日狸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

《予家畜狸花二貓一日狸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宋代詩人強至所作的一首七言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予家畜狸花二貓一日狸者獲鼠未食而花者私竊
  • 創作年代:宋
  • 作品出處:《祠部集》
  • 文學體裁:七言詩
  • 作者:強至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狸貓得鼠活未食,戲局之地或前後。
貓欺鼠困縱不逐,豈防厥類怠其守。
花貓狡計伺狸怠,帖耳偷銜背之走。
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見花銜鼠在口。
予因竊覘見本末,卻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養貓不知用,謬薄狸能服花厚。
花雖利鼠乃欺主,竊狸之功亦花醜。
人間顛倒常大此,利害於貓復何有。

作者簡介

強至(1022年—1076年),字幾聖,錢塘人,慶曆六年(1046年)進士,歷任浦江、東陽、元城三縣令,又官三司戶部判官、尚書樹部郎中,為文簡古不從俗,著有《柯部集》四十卷、《韓忠獻遺事》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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