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元年南郊赦文

《乾元元年南郊赦文》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乾元元年南郊赦文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亨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乾元元年南郊赦文
朕聞皇天有命,皇王受之,命之為君,孝理為本。莫不欽崇前烈,聿修裸享之儀;對越上元,式陳郊禋之敬。美其盛德,《商頌》有奏鼓之音;告厥成功,《夏書》有錫珪之慶。國之大事,實在於斯。間者孽胡亂常,暴殄天物,致圖書禮樂,或阻於干戈,宗廟神祗,有虧於享祀。朕誕受明命,龔行天罰。群妖克殄,封鯨鯢以示威;王室既寧,奉鑾輿而載復。太上聖皇天帝功格天地,道邁胥庭,思凝神於姑射,將釋負於宸扆。俾予小子,纘承大統,夙夜祗懼,俯盡臣子之心,親親尊尊,庶極於此。是用追崇先後,建立中宮:永言孝思,感徽音於文母;俾行婦道,想釐降於虞嬪。情理於是獲申,人倫以之攸敘。然後執瓚清廟,歌五聖之重光;燔柴圓丘,睹百神之受職。復修祭禮,再備樂章,尊祖配天,不失舊物。
今大禮斯舉,元符允答。行慶施惠,尚屬於陽和;出系挺囚,必當於時令。思與天下,更布惟新,宜覃肆眚之恩,以洽雍熙之化,可大赦天下。除反逆之黨緣坐謀殺十惡劫盜臨監主掌,自餘一切原免。其餘逆賊元謀及脅從,今但歸投,並原其罪,仍與官賞。其成都元從聖皇功臣,及靈武元從功臣,並收兩京將士,三京留守,諸道節度採訪使,普恩外,三品已上賜爵一級,四品已上加一階,行人賜勛三轉。自寇賊以來,官吏百姓中,有勞未經酬賞者,委所在官長具狀奏聞。當與甄錄。
天下百姓,除正租庸外,一切不得別有使役。如緣軍務所要,自令和市。兵士有尫弱羸老,並揀擇放。其長安、萬年兩縣,各借錢一萬貫,每月收利,以充和雇。其別敕索物,及供諸司並蕃客等,左藏雖給價值,奏請每引時月,宜先給兩縣各五十貫,貯於兩市,差官專知,旋還價值。其州府縣門夫勛官,並於舊額數減一半。其庸丁殘疾人等,不須更差。其州縣官上什物,並以公廨及官人料錢,依時價和雇造買,不得分配典正。其年支口味,宜減一半。諸使應進膺鷂狗豽等,一切並停。應緣南郊,百司張設,有損百姓苗稼者,委京兆尹隨損多少賠酬。所損錢物,便即聞奏。百姓中有能行仁義,分濟貧窮,免填溝壑,賴救恤者,具名聞奏,當寵以官職。鰥寡煢獨,篤疾不能自存,及陣亡人家並捐免戶,州縣隨事優恤賑給。百姓中有事親不孝,別籍異財,點污風俗,虧敗名教,先決六十,配隸磧西。有官品者,禁身奏聞
京官九品以上,許上封事,極言時政得失,朕將親覽,用佇嘉謀。才有可觀,別當甄錄。草澤及卑位之間,有不求聞達未經推薦者,一藝已上,恐遺俊乂。令兵部、吏部作徵召條目奏聞。錄事參軍,職司糾舉,自今已後,宜升判司一政,以彰委任。國子監學生明經法帖策口試各十,並通四已上、進士通三與及第。鄉貢明經準常式。州縣學生,放歸營農,待賊平之後,任從常式。二王三恪各與一子官。內外文武官,三品已上賜爵一級,四品已下加一階。

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占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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