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乳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乳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乳山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碑嚷洪棄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在全市淋戶營造尊崇軍人的良好環境。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奔櫻仔全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協調落實全市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五)組織指導全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疾人相關工作。霉趨鴉
(六)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優待、撫腿設酷備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七)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牽頭擬訂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市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工作。
(十)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退役軍人信息統計、核查工作,負責全市退役軍人工作信息化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加強與駐乳部隊的協調。
(十二)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十三)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烈士褒揚以及烈屬撫恤方面的職責分工。市退役軍人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髮放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應急、值班、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內部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扶貧等工作,負責全市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綜合性政策理論和重大問題研究工作並提出建議,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法律法規普及工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個人先進典型的總結表彰、宣傳報導、榮譽獎勵工作。
移交安置科(掛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牌子)。
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安置人員的檔案接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年度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計畫,指導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體敬虹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擬訂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多葛囑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擔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協調落實黨員退役軍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退役軍人信訪、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優撫科
承擔全市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建設。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核准我軍被俘去台人員回大陸定居。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擔全市烈士以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烈士評定審核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雙擁工作辦公室(掛規劃財務科牌子)
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各鎮(街)、功能區做好支持軍隊相關工作,協調駐乳部隊開展擁政愛民活動,組織開展雙擁共建和創建雙擁模範城活動,協調促進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性標準,指導和監督全市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下屬單位

乳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協助做好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
協助做好退役軍人權益、政策解答、法律服務等工作。
協助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採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
馬石山烈士陵園
負責烈士陵園的管理和烈士遺蹟、陵園設施的保護工作,褒揚革命烈士的精神。
乳山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維護軍休幹部合法權益,實現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目標。
乳山市雙擁服務中心
協同部隊開展雙擁宣傳教育,落實雙擁政策法規;積極配合全市重大雙擁活動和雙擁模範城創建工作。
移交安置科(掛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牌子)。
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安置人員的檔案接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年度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計畫,指導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擬訂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擔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協調落實黨員退役軍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退役軍人信訪、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優撫科
承擔全市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建設。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核准我軍被俘去台人員回大陸定居。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擔全市烈士以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烈士評定審核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雙擁工作辦公室(掛規劃財務科牌子)
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各鎮(街)、功能區做好支持軍隊相關工作,協調駐乳部隊開展擁政愛民活動,組織開展雙擁共建和創建雙擁模範城活動,協調促進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性標準,指導和監督全市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下屬單位

乳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協助做好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
協助做好退役軍人權益、政策解答、法律服務等工作。
協助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採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
馬石山烈士陵園
負責烈士陵園的管理和烈士遺蹟、陵園設施的保護工作,褒揚革命烈士的精神。
乳山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維護軍休幹部合法權益,實現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目標。
乳山市雙擁服務中心
協同部隊開展雙擁宣傳教育,落實雙擁政策法規;積極配合全市重大雙擁活動和雙擁模範城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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