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衛生局,地址:中苑街10號。
乳山市衛生局設5個智慧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政工科、規劃財務科、醫政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下屬單位共有4個,其中局直保單位有10個,鎮衛生院14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山市衛生局
- 地址:中苑街10號
- 類型:醫療
- 下設職能科室:5個
地理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黨委成員,
地理位置
乳山市衛生局
乳山市衛生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
地址:中苑街10號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相關的規範性草案;依法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三)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推進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的建設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四)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對醫療機構執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六)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九)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監管和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落實上級有關免疫規劃、政策,擬訂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十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辦、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保衛、政策研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計畫生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市衛生人員實施職業道德規範,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的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負責衛生事業單位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助指導衛生行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貫徹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我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落實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全市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基本建設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監督國有資產管理及局機關資產管理;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監管工作;落實衛生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
(四)醫政科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規劃、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依法監督、管理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和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監管;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協調處理醫療糾紛;擬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政府及民間醫療衛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和全省基本藥物目錄並監督指導。
組織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社區衛生服務相關規劃、政策和工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業務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髮展規劃、政策措施、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母嬰保健服務機構、專項技術和執業人員的準入;監督指導《母嬰保健法》、《婦女發展綱要》、《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擬訂健康教育相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中醫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市中醫醫、教、研和中西醫結合工作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
(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掛公共衛生科牌子)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有關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和愛國衛生運動方面的政策;擬訂全市重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上級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愛國衛生運動方面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有關工作。
下屬單位
下屬單位共有24個,其中局直單位10個:分別為乳山市人民醫院、乳山市中醫院、乳山疾病控制中心、乳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乳山市婦幼保健院、乳山市結核病防治所、乳山市慢性病醫院、乳山市康寧醫院、乳山市防保站、乳山市衛生培訓中心。鎮衛生院14個:分別為南黃中心衛生院、銀灘醫院、崖子中心衛生院、馮家鎮衛生院、下初鎮衛生院、午極鎮衛生院、育黎鎮衛生院、諸往鎮衛生院、乳山寨鎮衛生院、白沙灘鎮衛生院、乳山口鎮衛生院、徐家鎮衛生院、大孤山鎮衛生院、夏村鎮衛生院
乳山市人民醫院:集醫療、教學、科研、急救、預防保健於一體的綜合性醫院,承擔著各種常見病、多發病、急危重和疑難病診治醫療工作,提供醫療護理、預防保健、康復和衛生諮詢等服務。
乳山市中醫院:開展中醫特色服務,發揮中西醫結合的優勢,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急危重和疑難病診治醫療工作,提供醫療護理、預防保健和衛生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乳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貫徹實施疾病控制和預防保健的各項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市疾病預防和控制規劃、措施,負責全市疾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業務考評;承擔全市重大活動的公共衛生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對全市傳染病疫情的調查處理、應急控制和救災防病工作,承擔全市各類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有關常見病防制工作;承擔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術指導工作;實施預防接種,負責預防用生物製品的使用與管理;負責食品、化妝品、涉水產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學檢測、評價;開展公共衛生監測和技術服務工作;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促進社會健康環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為的形成。
乳山市婦保院:以婦女、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為特色,同時開展其它臨床專業各種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工作。
乳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衛生法制與衛生監督綜合建設,承擔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化妝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消毒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任務,開展預防醫學套用研究。
乳山市康寧醫院:承擔著全市精神心理衛生預防、治療和保健工作, 開展一些常見病、多發病、急危重和疑難病診治醫療工作;承擔社區衛生、預防保健、急診急救等工作。
乳山市慢性病醫院:負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以及慢性病的保健治療以及除市、中兩院外所有醫療單位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
乳山市結核病防治所:負責全市結核病的監測、防治、諮詢、技術指導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教育工作。
乳山市防保站:以皮膚病、疫苗接種為特色,為市區內集中疫苗接種點;承擔著城區長遠街道各村的醫療、預防保健、鄉村醫生管理、合作醫療等工作
乳山市衛生培訓中心:培養中專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促進衛生事業發展,負責全市鄉村醫生的繼續醫學教育與業務培訓。
黨委成員
黨委書記、局長趙培森同志,主持市衛生局全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和組織人事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都紅岩同志,分管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公共衛生科)、愛衛會辦公室、招標和包村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鬍蘇蘭同志,分管政工科、機關黨支部、機關建設和信訪工作,協助趙培森同志負責組織人事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疾控中心主任孫慶飛同志,分管醫政科、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主持市疾控中心全面工作,負責國家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創建工作,協助都紅岩同志負責招標工作。
黨委委員、中醫院院長叢日照同志,主持市中醫院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王文濤同志,分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主持局武裝部工作,協助趙培森同志負責規劃財務科工作。
黨委委員徐波同志,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第四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安排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