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是乳山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 所屬地區:乳山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市委教育工委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協助威海市委教育工委做好駐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維護穩定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五)負責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體育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各類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六)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市青少年體育和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國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八)負責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九)負責加強全市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管理工作。
(十)負責駐乳高校的溝通協調服務工作,完善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機制,促進高校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
(十一)負責市級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教育和體育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十二)指導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高考、中考、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考務組織工作;指導師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業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五)負責本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及其教學、科研、實驗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參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公共體育場館、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內容,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將安全生產課程納入職業教育內容。負責對承辦的體育賽事和活動、體育彩票發行、學生在校活動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進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校舍危房改造工作。依法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值班等局(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和體育發展調查研究。牽頭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促進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扶貧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研究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承擔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高校溝通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市委教育工委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協助威海市委教育工委做好駐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負責局(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基層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和基層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教育和體育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協調落實全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負責基層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教育和體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統籌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評優和表彰獎勵立項、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參與全市教育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培養、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師在我市培訓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全體教職員工的檔案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參與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教育和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和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全市校舍維修改造工作。負責組織政府投資基建項目立項、規劃、設計、監管等工作。指導校園綠化美化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教育和體育援助資金、教育和體育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市教育和體育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單位資金核算監管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和體育事業年度統計工作。協調落實各學段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做好貧困生認定和資助資金髮放工作。
基礎教育科(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環保教育、國防教育和校外社會實踐教育。負責對全市普通中國小學校布局和教育結構調整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指導普通中國小優質、均衡、創新、特色發展。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中國小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行為。牽頭全市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落實國家、省、市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要求,指導國家、地方、學校相關課程建設與實施。負責全市國小、國中、高中學校的招生和畢業證驗印及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學歷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普通中國小團隊、教學用書、教育信息化和網路的管理與指導工作。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負責組織進行教育督導。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和指導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推進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健全中國小教育督導評估與質量監測制度,指導中國小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督學責任區制度的有效實施。
民眾體育科(掛體育經濟科牌子)
指導協調和推動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指導協調開展體育職業資格認證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場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體育社團和各類體育俱樂部業務指導工作。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市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體育領域的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參與體育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組織宣傳推介相關體育產業政策;牽頭組織體育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
訓練競賽科(掛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牌子)
指導市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市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意見,組織實施市優秀運動隊參加國內外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統籌協調監管全市職業體育。指導協調市內承辦的國際、全國性和全省性競技體育賽事。負責全市優秀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崗位培訓和市優秀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制定青少年體育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青少年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開展全市青少年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織開展指導學生體育競賽活動。組織指導青少年參加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承擔全市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工作,參與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地方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中考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的制定及相關工作。協調做好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養的相關政策。負責組織全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做好國家和省級體衛藝綜合信息管理和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指導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推廣學生普及性體育及藝術特色項目。指導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學前和職業教育科(掛民辦和繼續教育科牌子)
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幼稚園辦園標準,指導監督辦園行為。指導幼稚園的德育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0 至6 歲嬰幼兒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組織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活動。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指導職業院校德育工作,負責將安全生產課程納入職業教育內容。指導組織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工作,促進院校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牽頭擬訂全市民辦教育與繼續教育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指導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規範發展。指導全市社區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科(掛信訪科牌子)
負責全市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稚園)安全穩定工作,制定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預測和分析學校安全工作形勢, 負責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內容,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學校安全工作保障措施,並督促、指導學校抓好落實。協調指導全市中國小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穩定考核目標,建立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中國小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依法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信訪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