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盜1000元勒死殘疾乞討老人 半夜拋屍被抓。胡某路邊搭訕一乞討殘疾老年男子,取得信任後,利用乞討殘疾老年男子來家洗澡換衣之際,用繩子將其勒死搶得現金1000餘元。在推車拋屍途中被人發現,胡某棄車逃走,兩年後落網被抓。5月16日,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胡某依法批准逮捕。
基本內容,事情起因,案件經過,犯罪證據,
基本內容
男子為盜1000元勒死殘疾乞討老人 據查,現年56歲的胡某系江西省吉安縣人,案發前租住在株洲市蘆淞區大衝口一家散戶處。胡某曾於1981年10月因盜竊罪、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11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祖棗恥,1997年11月因盜竊被勞動教養二年六個月,2006年7月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09年9月刑滿釋放。
事情起因
2010年11月,胡某在株洲火車站撿破爛邀想甩時搭訕認識了一個60來歲沿街討錢的殘疾男子,該男子兩條腿沿膝關節之下都斷了,用布包著,靠一輛自製的滑輪車上行走。胡某與該殘疾老年男子在一起聊天后,相互開始熟識,碰上時就在一起聊聊。一次聊天時,殘疾老年男子告訴胡某他剛從廣東回來不久,“廣東的錢比較好討”,並透露他在廣東討的1000多塊錢都放在了身上。
案件經過
2010年12月初,胡某在火車站的廣場旁再次遇到了多次聊過天的殘疾老年男子在路邊討錢,胡某上去與男子為盜1000元勒死殘疾乞討老人 殘疾老人聊了一會,殘疾老人詢問胡某家有沒有熱水洗澡,表示想去胡某家洗澡換衣,胡某同意第二天接他去洗。第二天上午,胡某以帶殘疾老年男子回家洗澡為由,在株洲火車站租了一輛三輪腿海詢寒腳踏車將殘疾老年男子帶回自己在株洲市石峰區雙峰村的租房。在殘疾老年男子洗澡時,胡某發現殘疾老年男子將身上帶的很多現金放在他的床上,便產生將殘疾男子殺死,將錢據為己有的想法。趁殘疾男子洗澡之際,胡某在外面買了菜回家,做好了午飯,留殘疾男子在家吃飯和午睡。
當日下午3時,殘疾老年男子睡醒後與胡某在一起聊天,胡某順手準備了一段晾衣服的尼龍繩,趁榆謎芝殘疾老年男子不備,用尼龍繩將其勒死,從殘疾老年男子身上搜得三紮幣值不等的人民幣,總計1000餘元。之後,胡某用布將殘疾老年男子的頭包好,到外面察看動靜,經確認外面無人後,從附近的廢品店要來了兩隻“蛇皮袋”回家,將殘疾老年男子用“蛇皮袋”捆好。然後開始做晚餐、睡覺,準備半夜將屍體丟到甩槓附近菜地的水塘去。
當夜凌晨2時許,習項拔府胡某起床將殘疾老年男子的屍體裝在自己的兩輪腳踏車后座架上,用尼龍繩捆好,一手撐車,一手扶著屍體推往附近的菜地方向。在株洲市逸夫中學地段時,一位騎機車回家的市民發現胡某形跡可疑,上前問他馱的什麼,胡某慌張地搪塞沒什麼東西,並快速往前推走。該市民借著機車的燈光,發現胡某腳踏車后座上的東西很象一個“人”,便騎機車追趕上來,胡某怕被發現,棄車逃走。
犯罪證據
經民眾報案後,民警查獲了被兩個編織袋包裹的殘熱幾灶疾老年男子,經排查,於2010年12月9日對胡某進行犯罪證據 網上追逃,2013年4月9日在株洲市區將胡某抓獲歸案。經審訊,胡某對殺死殘疾老年男子搶1000餘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胡某同時交代了其於2010年11月初的一天凌晨,在株洲市荷塘區一殘疾男子家中搶得現金80餘元、直板手機一個、身份證一張、存摺一張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