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齋學規

九齋學規亦稱“九齋”。朝鮮李朝時期成均館的教育法規。1458 年(李朝世祖三年)由禮曹(禮部)制定。根據中國的“四書”、“五經”而劃分規定 9 個學科階段,編成 9 個學齋,依次為大學、論語、孟子、中庸、詩、書、春秋、禮記、周易。從《大學》到《周易》,依次自下而上進行學習。每年春秋兩季舉行定期考試。主考官為成均館堂上(正三品)及禮曹堂上 2 名、藝文堂上 1 名,台諫各 1 名。

凡對所學科目能“句讀精熟、義理融貫者,可晉升上一學齋,若一次通過幾科者,允許跳級升齋,直到周易齋。通過周易齋者,獲得參加科舉年試的資格。在科舉年試中,凡能精講“四書”、“五經”者,若還能講《左傳》、《綱目》、《宋元節要》、《歷代兵要》、《訓民正音》、《東國正韻》者,獲特別獎賞和錄用。此學規較高麗時期國子監的七齋制度細緻,使儒學在朝鮮的發展更體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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