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期製造的一種特型火炮。炮身分為9節、各節長短粗細相同,每節一端刻有陽螺紋,另一端刻有陰螺紋。使用時,將各節相繼旋接,組成炮身。全炮重790~798斤,長5.1~6.9尺。炮身載於四輪車上,車身長6.1尺,安輪處稍寬,中加一直立凹形半規立木,用以承放炮身,立木左右有鐵柱夾炮,使之穩固,右柱比左柱長一倍。炮身前後安有瞄準裝置,是構造較為特殊的大銅炮。
武器介紹
兵器名。清代鑄炮之一。乾隆十三年(1748),平定金川,清廷制九節十成炮,銅鑄。前分九節,後加底,各有螺旋,以便分負涉險,用時合成。重自七百九十斤至七百九十八斤不等,長五尺一寸至六尺九寸不等,底有螭環三,每節飾獸面三,分鐫重若干。用藥自一斤四兩至一斤八兩,鐵子二斤八兩。載以四輪車,通髤朱,軫平,車輪處稍濶,長六尺一寸,中加立木半規以承炮。立木左右為鐵柱夾炮,右柱比左柱長一倍,曲向前,加立表為準。板輪不施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