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潯陽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下設綜合股。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三農”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水利工作地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潯陽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 辦公地址:長虹大道6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擬定和實施區有關農村的規定和工作意見、決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三)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承擔全區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菜籃子”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全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地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質量保護工作。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接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漁政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本區自管的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
(十四)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區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五)承擔區河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區河長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和調度督導全區河長制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信訪督辦、會議組織、檔案管理等事務;負責牽頭組織河湖保護宣傳教育;承辦區級“總河(湖)長”、“副總河(湖)長”、“河(湖)長”和區河長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工作。
(十六)負責協調農業農村和水利工作,對接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港口航運管理局、市采砂管理局、市海事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周圍
主持農業農村水利局全面工作。
局長:唐平鈞
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管財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紅兵
協助分管所有涉水工作,如河長制、水利、防汛、碼頭整治等,分管黨建、紀檢、綜治、人大、政協、政務服務、信息化等工作。對接市水利局、市港口局、市采砂局、長江海事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市河湖管理局等相關上級部門。
黨組成員、副局長:曹希
協助分管財務、人事、統計、審計、綜合執法、農業、畜牧獸醫與漁政管理、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扶貧、林業、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地質(地震)災害、招商引資等工作。
主任科員:周建平
協助分管信訪、老乾局、關工委、老年體協等工作,配合分管領導做好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機要、人事、財務、保密、宣傳、信訪、政務公開、產業發展、農村環境治理、農產品質量監管、動物衛生監督、漁業漁政監管、農田建設、水利監管、綜合性會議等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牽頭監督指導系統和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