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最佳化科技創新布局,推動區域創新發展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全區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
(四)指導科技創新研發平台、創新載體、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措施,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培育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推動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落實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科技職責。
(七)提出我區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措施。
(九)負責科技統計、科研誠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工作,負責科技法規貫徹及科普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負責科技行政許可、行政管理及相關服務事項工作。
(十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
(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優秀專家和團隊吸引集聚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擬定科技對外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王志寶同志
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蘇美霞同志
協助局長抓好科技、引進國外智力、黨務、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財務、招商引資、高質量發展考評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桑昌槐同志
協助局長抓好紀檢監察、綜治、信訪、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社區共建以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股。
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查、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和國防科技動員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
2、負責擬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組織和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平台、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負責科技統計監測、管理和科技金融服務、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及對外科技合作;承擔科技扶貧、科技進社區等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科技職責;牽頭負責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工作;承擔科學技術獎推薦、科技展覽、技術交易會的組織工作;負責科技政策、規劃、計畫和平台載體建設的監督檢查、驗收評價工作;負責科普、科研誠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工作。
3、擬定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外國專家在潯工作的服務;組織協調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機關的黨、團、工會、婦女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