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九江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九江市政府同意,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5月1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6日
  • 發布單位: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檔案編號:九府辦字〔2022〕51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實現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緩解項目建設與林地需求的矛盾,全力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助力全市生態保護經濟發展共贏。根據《江西省林業局關於印發<江西省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贛林規〔2022〕1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積極拓寬“兩山”雙向轉化通道,認真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加強林地保護利用管理,嚴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補充林地,切實規範礦山生態修復林地占補平衡管理,科學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森林資源,確保實現“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生態功能穩步提升”發展目標,為高標準建設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再創九江輝煌再現九派榮光提供強有力的生態支撐。
二、試點期限及範圍
(一)試點期限。
試點期限:2022年-2024年。
(二)試點範圍。
試點範圍:全市各縣(市、區)。
三、試點內容
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確定的採礦用地實施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由採礦用地轉為林地。對於騰退出的建設用地規模與指標通過其他方式統籌考慮。
(一)建立補充林地儲備庫。
1.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對符合補充林地類型的地塊可以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補充林地的申請。
2.核實。由縣級人民政府牽頭,組織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對擬補充林地地塊進行內外業核實,確保補充林地之前土地權屬明晰、來源可靠。
3.公示。對擬補充林地的地塊要在地塊所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進行公示。
4.確認。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擬補充林地,經調查核實,並經相關權利人認可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確認。
5.造林。由縣級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牽頭,組織相關權利人,參照《造林技術規程》等技術規程,對擬補充林地地塊實施生態修復。
6.驗收。經縣級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的,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更新資料庫中進行地類變更。
7.變更。縣級林業部門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中將補充林地地塊由非林地變更為林地,並建立縣級補充林地儲備庫。縣級人民政府在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時,將補充林地儲備庫中的地塊調整為林地。
8.入庫。縣級人民政府要將驗收合格的補充林地納入林地儲備庫,並於8月底前報市級林業部門審核匯總;市級林業、自然資源部門抽查30%的面積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無誤後報省級林業部門;省級林業、自然資源部門抽查15%的面積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無誤後納入省級林地儲備庫。省級林業部門按照林地儲備庫中的補充林地面積下達新增林地定額。
(二)建立林地占補機制。
1.建立統籌平衡機制。占補平衡原則上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總控,林地儲備庫中的補充林地面積小於500畝的,按照實際補充林地面積直接將林地定額下達給縣(市、區);林地儲備庫中的補充林地面積大於500畝,下達給縣(市、區)500畝,其餘由省級林業部門統籌安排,優先支持所在市、縣(區)使用。新增林地定額在試點期限內有效,試點期結束未使用的自動作廢。
2.建立使用林地計畫機制。各縣(市、區)林業部門要在每年1月初向市級林業部門報告上年度試點工作總結,對本年度擬使用林地的項目、面積和補充林地作出統籌安排,做到計畫到位、台賬清楚。
3.建立補充林地持續核查機制。對已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的地塊,每年核查一次,對管護不到位、林分質量下降,甚至退化、滅失的,扣減當年度使用林地指標。
4.建立多元化主體投入機制。鼓勵和支持多元化主體投入開展礦山生態修復為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按照“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符合《造林技術規程》規定的,建設礦山生態修復投入主體可以享受造林補貼;已納入縣級林地占補定額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保障投入主體的合理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有序推進,成立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儘快成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認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規範操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協作配合。市、縣兩級林業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領導、林業牽頭、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加強國土“三調”數據、國土變更數據與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數據對接,做好全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謀劃工作,積極摸排轄區內礦山可生態修復為林地的地塊,紮實做好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及造林驗收、國土年度變更和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工作,按程式申報逐級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
(三)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全面加強林地用途管制,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嚴守林地保有量紅線。市、縣兩級林業部門要按上級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牽頭做好擬補充林地的調查、核實、確認等工作,從嚴把握補充的林地標準不降,面積要實,便於統計、考核和驗收,確保試點範圍內補充林地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數量和質量雙平衡。要嚴格按照《國家林草局福州專員辦 江西省林業局關於印發<江西省林地占補平衡試點補充林地審核確認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全市礦山生態修復林地占補平衡試點補充林地工作,對上級核查過程中面積不實、質量不達標的縣(市、區),扣減當年度使用林地指標,同時減少市級林地指標的安排。對做得好的縣(市、區),在市級林地指標的安排上予以傾斜。
(四)加強宣傳引導。市、縣兩級林業部門緊緊圍繞試點建設工作,深度挖掘、跟進總結、提煉升華試點工作經驗,藉助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和好的典型做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試點的良好氛圍。對於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探索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及時加強和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溝通協調,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解讀

一、出台背景
林地是重要的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是森林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根基,是野生動植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物質基礎,在保障木材及林產品供給、維護國土生態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建設用地剛性需求與林地資源保護的矛盾日益突出,林地定額缺口不斷加大。為有效緩解林地供需矛盾,實現森林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探索研究既能有效保護林地資源,又能充分滿足重點建設項目對林地的需求、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我市從今年開始探索試點林地占補平衡工作。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積極拓寬“兩山”雙向轉化通道,認真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加強林地保護利用管理,嚴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補充林地,切實規範礦山生態修復林地占補平衡管理,科學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森林資源,確保實現“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生態功能穩步提升”的發展目標,為高標準建設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再創九江輝煌再現九派榮光提供強有力的生態支撐。
第二部分明確試點期限和範圍。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的期限為:2022年-2024年,試點範圍為:全市各縣(市、區)。
第三部分明確試點內容。按照“先補後占、占補平衡”原則,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確定採礦用地實施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由採礦用地轉為林地。已實施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的採礦用地,經驗收合格後,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用於下一年度國家下達林地定額之外新增定額。對於騰退出的建設用地規模與指標通過其他方式統籌考慮。建立補充林地儲備庫入庫的程式主要包括申請、核實、公示、確認、造林、驗收、變更、入庫信息等方面內容。同時建立林地占補四項機制,即統籌平衡機制、使用林地計畫機制、補充林地持續核查機制、多元化主體投入機制。
第四部分強化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成立市林地占補平衡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加強協作配合。市、縣兩級林業和自然資源部門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領導、林業牽頭、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加強林地占補平衡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全面加強林地用途管制,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嚴守林地保有量底線。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市、縣兩級林業部門在試點過程中,將深度挖掘、跟進總結、提煉升華試點工作經驗,藉助運用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重要意義、相關政策和典型做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試點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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