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防辦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九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人防辦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九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或本機關網站上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機關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等。
2.法規檔案。包括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有關檔案。
3.工作動態。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工作動態、經濟社會發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政務公告、公示等。
4.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幹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5.行政執法。包括本機關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複議等情況。
6.公共服務。有關面向公民、企業和其他經營者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具體參見本機關編制的《九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九江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和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進行查閱,查閱地點:九江市人防辦機關辦公樓三樓;開放時間:9:00-17:00;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兩種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於本機關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四)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類別
檔案編號
公開方式
生成日期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索取號
1、信息類別:政府信息所屬目錄;
2、檔案編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自動生成的檔案編號;
3、公開方式:是指該信息公開的方式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4、生成日期:即該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時的生成時間;
5、公開時限:是指該信息公開時限是長年公開還是限時公開;
6、公開範圍:指該信息是面對全社會還是面向申請人公開;
7、索取號:按索取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政府信息的標識符。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九江市人防辦綜合科(辦公大樓三樓)
辦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區怡康路1號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式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九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本機關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 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求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位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以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可延長20個工作日。
(6)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答覆救濟
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申請答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行政複議機構或上級行政部門提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級行政訴訟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九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綜合科(地址:九江市濂溪區怡康路1號;)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
五、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採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複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於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於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傳送電子郵件、複製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六、答覆救濟
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申請答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行政複議機構或上級行政部門提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級行政訴訟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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