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簡介
方瑞璽 九寨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黨組書記
王 毅 九寨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恩民 九寨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歐 婭 九寨溝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州關於文化、體育、旅遊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政策措施,牽頭起草文化、體育和旅遊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組織推動全縣文化、體育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三)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組織、管理、指導全縣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組織全縣重點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
(四)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負責管理文化、體育和旅遊國內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全縣特色文化傳承發展。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把握正確的創作導向,推動文化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負責全縣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和考古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能。負責全縣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協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推動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和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國民體質監測和高危體育項目管理。負責挖掘、傳承、保護全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協助體育彩票銷售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擬訂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體育訓練和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組織全縣綜合性運動會、參加上級體育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負責反興奮劑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青少年(學校)體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組織實施,指導各級各類體育學校的建設和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
(十三)推動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依法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體育、旅遊市場。推進文化、體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四)負責全縣旅遊景區管理機構、文旅企業的行業管理和標準化建設。
(十五)配合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
(十六)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
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七)負責利用廣播電視加強黨和政府的聲音傳播力,搶占輿論高地,強化輿論反制,鞏固意識形態陣地。
(十八)負責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九)擬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及公益活動,推進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動產業發展。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十一)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縣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二)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縣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二十三)指導、推進電視劇行業發展和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二十四)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二十五)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二十六)承擔全縣廣播電視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二十七)指導、推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八)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
(二十九)負責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履行行業職業健康監管職責,承擔職責範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四川省九寨溝縣新區文化藝術中心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人:馮亞玲)。負責承擔機關保密、政務公開、行政機關後勤及目標績效等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機要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務協調,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文化和廣電股(負責人:李華)。組織實施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指導全縣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村鎮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和創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保護傳承和弘揚工作;負責其它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文化及其藝術表現形式的申遺工作;負責演出市場的拓展,企業文化合作與交流;指導文化藝術團體、藝術學校、公共圖書館(室)及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擬訂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工作規範,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文化中心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文化設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全縣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設;負責全縣重大文化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文化產業發展方面的經營人才和文化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人才培訓、人才管理機制;制定全縣文化產業開發計畫,指導開發新的文化產業項目,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文化產業經營活動;負責全縣文化產業項目的評審、申報,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指導全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和網路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等重點工程建設;組織承辦廣播電視科技對外交流工作。擬訂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機構和電視劇、廣電傳輸覆蓋網發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播出和引進;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與節目有關的傳播秩序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移動電視業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公共視聽載體的廣電節目播放;監督管理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
(三)體育股(負責人:張金文)。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全民健身事業,推進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負責抓好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及競賽工作;推動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實施,負責青少年業餘訓練,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協助管理體育彩票發行工作;督促指導開展全縣學校體育等工作。負責對體育社團組織的管理監督。負責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傳承、挖掘、保護。
(四)旅遊股(負責人:金霞)。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協會的工作;承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申報和指導旅遊區(點)的等級評定,初審、申報國家級和省級旅遊度假區的工作;負責縣內星級飯店、旅行社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組織實施旅遊市場促銷活動;負責旅遊客源市場信息調研及對策研究;負責旅遊統計工作;負責藏(農)家樂和鄉村客棧的評定;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工作,管理旅遊行業的涉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