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護照辦理指南

九台護照辦理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辦證大廳受理。

辦理地址,許可條件,申請資料,辦理程式,辦理部門,

辦理地址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辦證大廳

許可條件

根據《護照法》第十三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十四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護照:
(一)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的;(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

申請資料

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和戶口薄。另外,國家工作人員還需填寫(關於同意_________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組織部同意後可以申辦出國證件。

辦理程式

(一)交驗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二)填寫出境申請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境的意見;
(四)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辦理部門

九台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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