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中毒大多由於麻醉時用量過大、濃度過高或滴入過快引起,偶因誤飲而致。部分人對乙醚過敏。孕婦乙醚中毒,可導致胎兒或新生兒中毒。人吸入最小中毒濃度(刺激):200ppm;人經口最小致死劑量:420mg/kg。乙醚對人的麻醉濃度為109.8~196.95g/m[sup]3[/sup](3.6%~6.5%)。212.1~303g/m[sup]3[/sup](7%~10%)可引起呼吸抑制;當超過303g/m[sup]3[/sup]時,對人有生命危險。連續吸入6.06g/m[sup]3[/sup](2000ppm)可引起一些人頭暈;吸入9.09~21.21g/m[sup]3[/sup]濃度的乙醚,未出現任何臨床症狀。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ether poisoning
- 就診科室:急診科
- 常見病因:由於麻醉時用量過大、濃度過高或滴入過快引起,偶因誤飲而致,部分人對乙醚過敏。
- 常見症狀:嘔吐、面色青紫、體溫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淺而不規則脈速而弱,血壓下降以至循環衰竭等
臨床表現,檢查,診斷,鑑別診斷,治療,急救措施,
臨床表現
乙醚中毒症狀包括嘔吐、面色青紫、體溫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淺而不規則,甚至呼吸突然停止;或出現脈速而弱,血壓下降以至循環衰竭。當小兒吸入乙醚蒸氣濃度超過15%(嬰兒更低)時,即能直接作用於心臟傳導系統,甚至引起心搏驟停。已有肺部、腎臟等疾患或糖尿病人,在吸入乙醚以後常有遲發性中毒表現,一般在麻醉後12~24小時內出現不安、譫妄、脈速;或有黃疸、發紺、昏迷、抽搐;可能在數日內死亡。在中度到深度乙醚麻醉時,由於刺激作用而引起腎上腺皮質激素和去甲腎上腺素分泌增加,可能導致血壓增高,甚至發生顱內出血。在深度麻醉時,有時出現強直性或陣攣性驚厥,常有角弓反張及牙關緊閉現象。此種驚厥較易發生於急性毒血症或膿毒血症、鹼中毒或血鈣降低等情況下及長時間麻醉後。
口服乙醚中毒時,並有口、舌、咽、喉及胃部灼痛,流涎、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胃擴張、脈快、顏面潮紅、出汗、呼吸困難、血尿、驚厥、昏迷等。在套用治療量乙醚時,偶出現過敏症狀,如皮膚瀰漫性紅腫、感覺異常、心悸及呼吸困難等。
檢查
乙醚中毒時,應常規留取剩餘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標本,如嘔吐物、胃內容物、尿液、糞、血標本等。必要時進行毒物分析或細菌培養。毒物分析雖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檢查結果報告後才開始治療。對於慢性中毒,檢查環境中和人體內毒物的存在,有助於確定診斷。
診斷
乙醚中毒患者如有肯定的毒物接觸史,要分析症狀的特點,出現的時間和順序是否符合某種毒物靈床表現的規律性。要進一步根據主要症狀,迅速進行重點而必要的體格檢查,注意意識水平、呼吸、脈搏、血壓情況,給予緊急處理。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再進行系統而細緻的補充檢查。要注意呼吸有無蒜味,有無瞳孔縮小,肌纖維顫動、支氣管分泌增多和肺水腫等。經過鑑別診斷排出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以後,得出乙醚中毒的診斷。
鑑別診斷
1.酒精中毒
俗稱醉酒,酒精(乙醇)一次飲用大量的酒類飲料會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先興奮後抑制作用,重度中毒可使呼吸、心跳抑制而死亡。
2.鉛中毒
神經衰弱綜合徵症狀出現較早,也比較常見,有頭痛、頭暈、乏力、肢體酸痛。消化不良患者口中有金屬味,腹部隱痛、便秘、少數患者牙齦緣黏膜內可見硫化鉛點狀顆粒沉積形成的“鉛線”,呈深灰色或藍色的帶狀或不規則的斑塊,往往見於少數口腔衛生較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