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中毒

乙醚中毒大多由於麻醉時用量過大、濃度過高或滴入過快引起,偶因誤飲而致。部分人對乙醚過敏。孕婦乙醚中毒,可導致胎兒或新生兒中毒。人吸入最小中毒濃度(刺激):200ppm;人經口最小致死劑量:420mg/kg。乙醚對人的麻醉濃度為109.8~196.95g/m[sup]3[/sup](3.6%~6.5%)。212.1~303g/m[sup]3[/sup](7%~10%)可引起呼吸抑制;當超過303g/m[sup]3[/sup]時,對人有生命危險。連續吸入6.06g/m[sup]3[/sup](2000ppm)可引起一些人頭暈;吸入9.09~21.21g/m[sup]3[/sup]濃度的乙醚,未出現任何臨床症狀。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ether poisoning
  • 就診科室:急診科
  • 常見病因:由於麻醉時用量過大、濃度過高或滴入過快引起,偶因誤飲而致,部分人對乙醚過敏。
  • 常見症狀:嘔吐、面色青紫、體溫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淺而不規則脈速而弱,血壓下降以至循環衰竭等
臨床表現,檢查,診斷,鑑別診斷,治療,急救措施,

臨床表現

乙醚中毒症狀包括嘔吐、面色青紫、體溫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淺而不規則,甚至呼吸突然停止;或出現脈速而弱,血壓下降以至循環衰竭。當小兒吸入乙醚蒸氣濃度超過15%(嬰兒更低)時,即能直接作用於心臟傳導系統,甚至引起心搏驟停。已有肺部、腎臟等疾患或糖尿病人,在吸入乙醚以後常有遲發性中毒表現,一般在麻醉後12~24小時內出現不安、譫妄、脈速;或有黃疸、發紺、昏迷、抽搐;可能在數日內死亡。在中度到深度乙醚麻醉時,由於刺激作用而引起腎上腺皮質激素和去甲腎上腺素分泌增加,可能導致血壓增高,甚至發生顱內出血。在深度麻醉時,有時出現強直性或陣攣性驚厥,常有角弓反張及牙關緊閉現象。此種驚厥較易發生於急性毒血症或膿毒血症、鹼中毒或血鈣降低等情況下及長時間麻醉後。
口服乙醚中毒時,並有口、舌、咽、喉及胃部灼痛,流涎、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胃擴張、脈快、顏面潮紅、出汗、呼吸困難、血尿驚厥、昏迷等。在套用治療量乙醚時,偶出現過敏症狀,如皮膚瀰漫性紅腫、感覺異常、心悸及呼吸困難等。

檢查

乙醚中毒時,應常規留取剩餘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標本,如嘔吐物、胃內容物、尿液、糞、血標本等。必要時進行毒物分析或細菌培養。毒物分析雖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檢查結果報告後才開始治療。對於慢性中毒,檢查環境中和人體內毒物的存在,有助於確定診斷。

診斷

乙醚中毒患者如有肯定的毒物接觸史,要分析症狀的特點,出現的時間和順序是否符合某種毒物靈床表現的規律性。要進一步根據主要症狀,迅速進行重點而必要的體格檢查,注意意識水平、呼吸、脈搏、血壓情況,給予緊急處理。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再進行系統而細緻的補充檢查。要注意呼吸有無蒜味,有無瞳孔縮小,肌纖維顫動、支氣管分泌增多和肺水腫等。經過鑑別診斷排出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以後,得出乙醚中毒的診斷。

鑑別診斷

俗稱醉酒,酒精(乙醇)一次飲用大量的酒類飲料會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先興奮後抑制作用,重度中毒可使呼吸、心跳抑制而死亡。
神經衰弱綜合徵症狀出現較早,也比較常見,有頭痛、頭暈、乏力、肢體酸痛。消化不良患者口中有金屬味,腹部隱痛、便秘、少數患者牙齦緣黏膜內可見硫化鉛點狀顆粒沉積形成的“鉛線”,呈深灰色或藍色的帶狀或不規則的斑塊,往往見於少數口腔衛生較差者。

治療

吸入中毒時,應將病人迅速移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道通暢,供氧或給吸入含二氧化碳的氧氣。如氣管內分泌物增多,可注射阿托品等。有呼吸障礙時,酌用適量呼吸中樞興奮藥;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或人工呼吸器正壓給氧。如出現“乙醚驚厥”,可用10%葡萄糖酸鈣10ml加入20ml葡萄糖液內由靜脈緩慢注射,同時套用安定、短效巴比妥類等鎮驚藥物。如有肺水腫、呼吸或循環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等,速作相應處理。其他為對症治療,必要時換血。內服中毒時,口服或灌入適量蓖麻油,繼之催吐,並用微溫水洗胃,至無乙醚味為止。洗胃後可給牛奶、生蛋清等以減輕對胃黏膜的刺激。

急救措施

1.口對口人工呼吸,用麻醉機等復甦器械,面罩下加壓供氧,爭取時間和條件從氣管人工供氧呼吸,並注意保持病人呼吸道的通暢等,都為緊急必要的措施。為了使乙醚儘快的呼出,減輕延腦麻痹的程度,在用復甦器進行呼吸時,當吸氣時關閉排氣活門,使氧氣充大呼吸囊,正壓壓氣入氧氣數次,然後將活門開放,擠出呼吸囊內的氣休,這樣可清除肺內的乙醚,降低血壓內醚的濃度,有利於延腦麻痹的恢復。
2.在搶救呼吸同時,應針對血壓劇降,心肌缺氧,心跳無力,心律失常以及酸中毒等進行對症處理,同時應注意腦水腫及其他方面對症處理,並做好心搏驟停的搶救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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