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賓式判斷

主賓式判斷是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論及的判斷形式。主要載於《解釋篇》,在其他地方也有論述。

要點為:(1)它是對一事物肯定什麼或否定什麼。(2)它通過句子表達,但不是所有句子都表達判斷,“口說的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乃是表達在詞語中的判斷”。(3)它按質分為肯定判斷和否定判斷;按量分為全稱、特稱或不定。(4)具有矛盾關係、反對關係、下反對關係的同素材主賓式判斷有真假制約關係,已具“邏輯方陣”的初步思想。(5)根據事物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按時態可把判斷分為“現在時的,過去時的,或將來時的”,並對可能、必然等命題間的關係作出論述。主賓式直言判斷的學說為其三段論理論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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