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印發通知,發布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旨在為科學評價縣域全程機械化水平提供參考依據,引導各地以評促建、對標補短、典型帶動,力爭到2020年全國建成500個左右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的示範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明確了評價範圍和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指標。評價範圍包括水稻、玉米、小麥、馬鈴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等九大作物,耕整地、種植、收穫、植保、烘乾、秸稈處理等六個主要機械化生產環節。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設定了機械化作業水平、技術支撐能力和組織保障能力等3個一級評價指標和10個二級評價指標。其中二級評價指標從定量與定性兩個方面進行設定,包括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高效植保機械化能力、穀物產地烘乾能力、秸稈機械化處理水平等4個定量評價指標,以及農機裝備發展、全程機械化技術路線套用、社會化服務覆蓋、政策措施推動、技術推廣培訓、公共服務保障等6個定性評價指標。
《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範縣評價辦法(試行)》主要規定了開展評價的程式步驟和相關工作要求。評價程式包括縣級自評申報、省級初評推薦、部級審核複評、公示發布結果等4個環節。農業部原則上每年第三季度組織一次集中審核,通過審核材料、分析數據、按一定比例實地抽查驗證等方式,對申報縣進行評價,形成綜合評價結果,公示無異議後,發布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範縣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