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社隸屬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校團委,掛靠單位為該校教師教育系,成立於2014年10月11日,興趣於書法、繪畫,是一個以學習繪畫、書法為核心;技能訓練為主題;知識拓展為方向的興趣愛好類學生社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青社
- 外文名:Picture agency
- 創始人:姚德珊
- 成立時間:2014年10月11日
- 指導老師:周紀陸
- 所屬機構: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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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簡介
馬鞍山師專丹青社簡介
丹青社是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興趣於書法、繪畫的學生社團。成立於2014年10月11日。社團秉持著“以藝術為師,以書畫會友”的宗旨,為“弘揚書畫藝術,提升自身修養,活躍校園文化”的精神操守而奮鬥。下設創作部、宣傳部、活動部、外聯部。通過舉辦畫展、書畫比賽、創作培訓等活動豐富我校學生業餘生活。每一滴墨在毫間流過,每一個筆畫在紙上跳躍,靈動著華夏文明,中國傳統。閒暇之餘領悟“一畫一世界,一墨一天堂”。年輕的丹青社正以迷人的姿態、蓬勃的步伐走向輝煌的明天!
部門介紹
- 創作部:負責社團素描、色彩、速寫、國畫、漫畫、書法等方面的創作與培訓,為常規畫展提供稿件。並面向全校組織書畫大賽,參與校內外書畫比賽。
- 宣傳部:負責社團宣傳工作,包括海報製作、微博、部落格等,立我社良好形象,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
- 外聯部:負責與外界公益和商業單位的接洽,就合作、贊助等事宜進行商議。
- 活動部:負責活動的組織與策劃。包括活動的策劃書、活動照片、活動新聞稿、活動總結。
人物相關
指導老師介紹
姓名:周紀陸
個人簡歷:現任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師教育系美術教研組老師和13級美術教育班輔導員。
2000.9-2004.7西安美術學院本科生,
2010.9-2013.7西安美術學院碩士研究生。
指導經驗:從事美術教育多年,有著豐富的指導經驗。曾多次指導並參加過大型雕塑、壁畫工作,包括影視工作。在校內也經常帶領學生舉辦畫展或學生創意大賽。對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增長美術知識有著豐富的指導指導經驗。
創始人介紹
姓名:姚德珊
個人簡歷:姚德珊,安徽六安人。馬鞍山師專2013級美術教育班班長,丹青社創始人。
管理委員會
丹青社第一屆(2013級)管委會名單
社長:姚德珊
副社長:王婧婧、沈金城
創作部部長:侯妍妍 副部長:趙惠敏、柯傑
宣傳部部長:劉孟棋 副部長:張靜文
外聯部部長:彭成梅 副部長:韓珍麗
活動部部長:馬攀攀 副部長:李灑灑
丹青社第二屆(2014級)管委會名單
社長:劉繼慧
副社長:李思慧、王永
創作部部長:方劉霞 副部長:魯琦
活動部部長:薛然
外聯部部長:余金金 副部長:郭帥芳
宣傳部部長:孟妹 副部長:李玉萍
丹青社第三屆(2015級)管委會名單
社長:黃志成
副社長:方雲、汪夢潔
創作部部長:劉金鳳 副部長: 葉文青
活動部部長:崔雪靜 副部長:孫沁園
外聯部部長:董中義 副部長:劉甜甜
宣傳部部長:錢自豪 副部長:餘珍
丹青社第四屆(2016級)管委會名單
社長:唐吉
副社長:史帥、李浩東
創作部部長:竇明葉 副部長:周萍
活動部部長:趙同 副部長:趙素芬
外聯部部長:丁爽 副部長:韓無塵
宣傳部部長:劉葉書 副部長:趙忠祥
丹青社第四屆(2017級)管委會名單
社長:費鴻錦
副社長:徐昕悅、崔琴琴
創作部部長:朱雨程 副部長:張明
活動部部長:苗美玲 副部長:朱喬愛
外聯部部長: 包珺航 副部長:劉婉姮
宣傳部部長:王夢茹 副部長:劉世紀
社團章程
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丹青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凡愛好美術、書法,擅長交際、管理,並承認本章程的同學均可成為本社成員。
第二條 為進一步加強社團內部管理,規範社團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社團幹部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 社團幹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
第四條 全體社團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有關準則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 宗旨、精神和活動範圍
第五條 社團宗旨:以藝術為師,以書畫會友
第六條 社團精神:弘揚書畫藝術,提升自身修養,活躍校園文化。
第七條 社團的活動內容:
1、內容一:舉辦各種書畫藝術講座、書畫展覽和比賽;
2、內容二:組織書畫愛好者參觀藝術展覽,開闊視野;
3、內容三:面向社會進行書畫作品的創作,參加書畫比賽;
4、內容四:加強與校外書畫社團的聯繫和交流,出版書畫藝術刊物;
第三章 財務管理
第八條 社團經費由主席團進行管理。
第九條 社團各部門在購買東西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購買。
第十條 凡購買的東西必須有正規發票,並儘快將發票交到主席團進行統一報賬。
第十一條 主席團必須對每筆賬都有記錄,並讓購買者簽字,要做到每筆開銷有帳可查。購買人不得弄虛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經發現必將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主席團須把賬務情況做成電子表格,年度進行公開。
第四章 社團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社團成員的權利:
1、對本社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2、監督本社工作人員的工作;
3、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無償享用本社所提供的資源等;
4、享有被選舉成為理事會成員,投票其他社員組成理事會的權利;
5、聽取社長、部長或指導老師的工作安排;
6、決定社團的分立、合併與停頓;
7、有推薦非社團成員成為社員的權利;
8、享有其他法律規定的權利。
第十四條 社團成員的義務: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共產黨,熱愛祖國;
2、積極創作文學作品、文學評論和文學理念研究及翻譯作品;
3、按時參加社團所召開的會議及其活動(社團會議一律採用“簽到法”進行管理,三次不到者,自動退出社團組織<有事、病假者至少提前兩小時向社長請假>);
4、社員有上交社費作為社團活動資金的義務;
5、享有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五章 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大會。社團幹部都將在大會中產生。
第十六條 社長和各部部長組成理事會,在指導老師的帶領下共同規劃社團的發展。
第十七條 組織機構功能介紹:
社長:主持社團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員召開全體會議和向學校匯報工作;指導各部門工作;主持對社團各機構、個人工作的年度評定;代表社團參加其他相關會議。
副社長:協助社長主持社團的日常工作。
創作部:負責社團素描、色彩、速寫、國畫、漫畫、書法等方面的創作與培訓,為常規畫展提供稿件。並面向全校組織書畫大賽,參與校內外書畫比賽。
宣傳部:負責社團宣傳工作,包括海報製作、微博、部落格等,立我社良好形象,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
外聯部:負責與外界公益和商業單位的接洽,就合作、贊助等事宜進行商議。
活動部:負責活動的組織與策劃。包括活動的策劃書、活動照片、活動新聞稿、活動總結。
第六章 人事任命和投票程式
第十八條 有意參加競選的社員須向社長遞交部長申請書或社長申請書。
第十九條 在社團自然換屆之前社團各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自然換屆時,把本部所有有工作資料交給新任部長,不得拖延隱瞞,敷衍塞責。
第二十條 如有社團幹部提前退出社團,必須打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社團幹部,社團將在徵求團委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並記為違反社團規章制度而被勒令退出。
第二十一條 人事任命的結果綜合平時表現、投票結果兩項由指導老師最終認定。
第二十二條 投票程式:
1、提前公布競選者資料,包括考勤情況、代表作品。
2、社長主持投票,競選者演講拉票。
3、公開唱票並公布投票結果。
4、投票結果上交指導老師。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社團的社員制度、會議制度、福利制度、紀律制度、獎勵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由社團理事會制定,提經全體會議批准後生效實施。
第二十四條 社團的社員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建立開展創作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為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社團所有。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全體會議通過才認可。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即日生效。
姚德珊
201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