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搞好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建設和生產力布局規劃。
丹江口市發展和改革局(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搞好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建設和生產力布局規劃。
(二)做好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預期目標建議;對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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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行全市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按照國家巨觀經濟政策及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對經濟運行及時提出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
(四)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基本建設項目,會簽技術改造項目,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負責全市基本建設項目立項評審、組織實施直至竣工驗收、後評價等全過程管理,做好重大建設項目的管理和協調,按照《招標投標法》對建設項目招投標及投資中介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畫管理。
(六)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物資的總量平衡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搞好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管理;負責重要市場建議的規劃布局和計畫管理,引導市場體系的培育和完善;負責全市廢舊金屬市場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地方企業債券項目的申報與管理。
(七)提出全市科技、教育等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做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編制區域經濟技術協作、扶貧開發、第三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對各行業、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社會發展的綜合、規劃、協調和服務。
(九)研究制定全市計畫、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有關全市經濟計畫工作的規章,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協調和組織實施。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