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護照辦理指南

丹東護照辦理由丹東市公安局及所屬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護照辦理指南
  •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 諮詢電話:210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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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居住國內的公民因私事前往國外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旅遊、經商等非公務活動的,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髮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

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申請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2寸正面免冠標準相片1張,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提交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辦照證明, 16周歲以下兒童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填寫監護人意見。

辦理流程

申請:中國公民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暫住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申請前需填寫《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備齊所需的材料。
受理:視窗民警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受理時現場錄入申請人相關資料數據,採集指紋、簽名和人像。對申請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補齊。
審批:對經視窗受理的申請材料逐一審核、審批,對批准辦照的數據上傳省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對不予批准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發證:護照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制證中心製作,選擇特快專遞的郵政快遞直接送達本人,沒有選擇特快專遞的在約定時間裡到申請辦照的出入境接待大廳發證視窗領取。

收費標準

護照每本200元,加注一次20元。

收費依據

《關於護照收費標準的通知》(國計價格【2002】1097號),《關於明確護照首次申領、換領、補領、加注收費標準的通知》(遼財綜【2005】164號)。

辦理單位

丹東市公安局及所屬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

辦理地址

丹東市江城大街15號及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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