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科學技術局

丹東市科學技術局

丹東市科學技術局是丹東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正處級工作部門,同時掛丹東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Dan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主管單位:丹東市人民政府
  • 現任局長:朱江
  • 辦公地址:丹東市振興區六緯路31號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歷史沿革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丹東市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5〕11號)要求,設立丹東市科學技術局(正處級),掛丹東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推薦省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2.取消推薦省科技成果轉化獎評審。
3.取消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登記。
4.將市級科技成果鑑定審批調整為一般性行政管理。
5.根據《丹東市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技術契約認定登記。
2.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以中科院丹東產業技術創新與育成中心為重點的院地合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市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科技促進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與優先領域,負責年度科技計畫的編制與實施。
(三)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措施,合理分配、使用和監督歸口管理的有關科技經費。
(四)負責全市科技創新巨觀戰略研究,協調落實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負責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培育和認定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負責科技下鄉與科技扶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編制產學研合作計畫,負責中科院丹東產業技術創新與育成中心的協調工作,負責與中科院系統的院地合作工作,落實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負責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八)擬訂最佳化科技人才資源配置、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及科技人才成長的相關政策,負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以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擬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九)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宣傳、信息、評估、統計管理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貫徹國家、省有關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協調擬訂全市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十一)承擔丹東市與中科院瀋陽分院全面科技合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科技宣傳、政務公開、信訪、安全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年鑑、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系統幹部的培訓以及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市科技局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資金撥付、預決算編制,負責本部門國有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計畫處(智慧財產權處)
負責擬訂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編制並實施市級年度科技計畫,負責目標考核、文字綜合、科技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等工作,負責國家、省科技創新基(資)金項目申報及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計畫編制實施,負責社會發展領域科技政策和規劃的制定與編制,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組織起草全市科技發展的政策檔案,負責各類科技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負責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市科普發展政策和規劃,編制並實施市科普研究計畫。
負責貫徹和落實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法律法規和規章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加強專利信息利用, 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規範全市專利代理、無形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機構和專利信息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專利轉化和專利許可工作。
(三)高新技術處
擬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以及用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的規劃和政策,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及認定,會同市統計部門進行高新技術產業的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科技攻關、新產品試製和火炬計畫,負責國家、省相關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組織,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及相關重大項目推進組織與協調。
(四)農村科技處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與政策,編制全市農業、農村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申報國家、省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農業成果轉化項目,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農業科技攻關、成果轉化推廣計畫,指導星火計畫、農村科技產業化示範項目實施,負責全市科技特派員和農民技術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科技扶貧和科技下鄉工作,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五)科技合作處
編制全市產學研合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產學研合作平台建設和政府重大產學研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國家、省產學研合作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中科院丹東產業技術創新與育成中心的協調工作,負責加強與中科院系統的院地合作,擬訂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編制全市國際科技合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政府間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六)科技服務處
擬訂最佳化科技人才資源配置、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及科技人才成長的相關政策,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擬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科技服務業發展的綜合工作,負責科技金融的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等工作,擬訂全市技術市場與科技中介發展政策、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技術契約的爭議工作,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科技檔案管理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科技興貿和科技保密,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管理工作,組織市政府科技獎勵評審和向國家、省申報科技獎勵項目。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朱江
副局長:何天彪(政協副主席)
副局長:宋輝
副局長:劉力
副局長:徐艷輝(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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