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水務局

徹執行國家各項水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地方水務政策,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水務局
  • 地區:遼寧
  • 類型:政府
  • 職責:水務
現任領導,工作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丁振毅

工作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各項水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地方水務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 組織擬定全市水務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主要江河的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 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實施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對江河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和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 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 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重要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協助環境保護部門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組織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工作。
(六) 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
(七) 承擔水務資金和水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水務價格和稅費的建議;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八) 組織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小型和跨縣(市)區的水務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
(九) 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市內大江、大河及江河灘地的治理和開發;辦理市際河流的有關事務;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 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地區市管以下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
(十一) 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飲水安全及及村鎮供排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 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三) 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包括城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對大江、大河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 負責全市性的水務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務職工隊伍建設。
(十五) 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務系統的水電站、水利樞紐;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指導全市水務行業的供水和水電工作。
(十六)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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