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榮譽,由國家元首冊封給對國家有極大貢獻的傑出人士,意為“護國將軍”。受封賜對象主要是以部門秘書長、法官、社團領袖、退任部長及商人為主。受封賜者必須是在國際和國內對社會、藝術、科學及人道領域做出卓越貢獻的,且其貢獻能讓國家的名聲享譽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