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是天津市2002年9月30日發布的規章制度。

【發布單位】天津市
【發布文號】津價費〔2003〕477號
【發布日期】2002-09-30
【生效日期】2002-09-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津價費〔2003〕477號)

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車型分類和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一)一類車:7座以下客車,2噸以下(含2噸)貨車,行駛全程收費47元,每車每公里0.71元。
(二)二類車:8座至19座客車,2噸至5噸(含5噸)貨車,行駛全程收費63元,每車每公里為0.95元。
(三)三類車:20座至39座客車,5噸至10噸(含10噸)貨車,行駛全程收費95元,每車每公里1.43元。
(四)四類車:40座以上客車,10噸至15噸(含15噸)貨車及20英尺、40英尺貨櫃車,行駛全程收費116元,每車每公里1.75元。
(五)15噸以上貨車,行駛全程收費127元,每車每公里1.91元。
二、收費站設定和收費年限
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全線設定匝道收費站3座,站名為"津南收費站"、"西青收費站"和"靜海收費站"。
全線設高速接高速互通三處,分別為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起點與唐津高速公路天津段相連線;葛沽互通與津晉高速公路天津東段立互動通相連線;終點為王官屯互通與京滬高速公路津靜至九宣閘段立互動通相連線。
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收費年限定為27年,自2003年10月28日起至2030年10月29日止。
三、各收費站應在收費場所公示車輛通行費標準和區間裡程。批准設定的收費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職責,搞好服務。
四、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自2003年10月28日起執行。請你局接文後按規定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
二OO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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