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區糧食局

丹徒區糧食局

根據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鎮發[2010]15號)和《中共鎮江市丹徒區委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政府關於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鎮徒發[2010]15號),設立區糧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徒區糧食局
  • 外文名:Dantu District Grain Bureau
  • 位置:丹徒區
  • 相關檔案:鎮徒發[2010]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儲備糧油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保障全區糧食供應安全,承擔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工作。擬訂實施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全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保供。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指導全區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糧食信貸資金政策,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負責軍糧供應,指導災區及缺糧地區所需糧食的供應。
四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擬訂實施地方儲備糧油規模、品種及總體布局方案;提出區級儲備糧油收儲、動用的建議;指導儲備糧油的管理工作;協調省級和市級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調運等工作。負責全區糧庫、糧油流通設施、供應網點、糧油工業、飼料工業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工作。
五依法開展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地方糧油儲備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和全區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
六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指導。指導行業科技創新和成果推廣。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開展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丹徒區糧食局設4個內設機構(股級建制):
辦公室
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督察督辦、機要保密、政府採購、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和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與考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
負責黨務、人事工資、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職工教育、技能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財務審計科
協調落實糧油購銷、儲備、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協同有關部門監管糧食風險基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財務管理、內部審計、資產管理工作;提出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全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購銷調控和產業指導科
擬訂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地方儲備糧油規模、品種、總體布局方案及區級儲備糧食收儲、動用的建議;擬訂區級儲備糧油有關管理制度;辦理區級儲備糧油的收購、銷售、儲存及輪換計畫審批工作;指導儲備糧油的管理工作;協調省級、市級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調運等工作。承擔全區糧食市場安全保供、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指導全區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工作;負責軍糧供應,指導災區及缺糧地區所需糧食的供應。承辦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工作;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提出全區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落實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糧油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經營;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承擔投資項目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糧油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有關行業統計工作。
監督檢查科
依法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區級糧油儲備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全區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開展全區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負責全區糧食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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