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醫政發〔201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加強對中醫坐堂醫診所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衛生部制定了《中醫坐堂醫診所管理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醫坐堂醫診所基本標準(試行)
- 發行部:衛 生 部
- 時間: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
- 編號:國中醫藥醫政發〔2010〕58號
- 位置:第五部分
- 反饋部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衛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