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大開發是指對開發大中部地區在經濟文化領域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部大開發
- 外文名:Central development
現狀,指出,優點,
現狀
在我國經濟中,已經基本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的四大區域格局。在東部沿海引領我國經濟發展 20 多年後,我們在始終堅持沿海經濟發展戰略的同時,也應當將開發大中部地區置於政府區域經濟政策的首要或突出位置。
指出
他們指出,一是大中部地區具有較大的綜合性資源,包括人們的市場意識也有一定的啟蒙——比東部弱、比西部強,因此投資具有較大的中短期收益;二是大中部地區位於我國經濟地理位置的中樞地帶,與東部、西部和東北的聯繫最為迅速和便捷,對經濟發展具有較大的中長期帶動作用。這是因為:( 1 )東部的市場經濟體系已經基本形成,政府的管理一比較規範,經濟基本進入了內生性的良性運行軌道;西部大開發在既有項目的基礎上,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振興東北,仍然需要一定時期的規劃、醞釀和培育。( 2 )開發大中部地區,對東部來說。可以為其提供原材料和更充分的市場銷售渠道;對西部來說。可以為其提供原材料需求和更物美價廉的商品供應;對東北來說,可以為其提供更便利的原材料供應和更多的重化工業的產品需求。( 3 )大中部地區的原材料資源,從種類和數量上看並不亞於西部,但從成本和便利性上看,卻要遠遠優於西部。並且,從重化工業化的角度上看,東北的基礎優勢是很弱的,因為舊有的廠房和機器設備的實際價值很低,若再考慮區域情況,那么大中部地區對其是有一定的替代作用的。
優點
大中部地區位於東部、西部和東北的地理核心,交通十分便利,因此其經濟發展的溝通、輻射和帶動作用在四大經濟區域中,將是最為強烈、持久和明顯的;大中部地區具有豐富的水利礦產資源、得天獨厚的農業條件、門類齊全的輕重工業、實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因此其全面提速發展,對於我國整體經濟的帶動、以及緩解尖銳的結構性矛盾,將具有明顯和積極的意義。如緩解東部資源供應緊張和西部資源需求不足的矛盾,以及全國運力需求龐大同時供應嚴重不足的矛盾等等。
大中部地區的經濟開發,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塑造規範化的政府經濟調控體系;二是加強城市的基礎建設;三是塑造合格的市場經濟主體。在此基礎上,全面提升大中部地區的第一、二、三產業的技術水平或技術含量。與此,在開發大中部地區中,政府的投資帶動可能處於更次要地位——與西部大開發相比,而合格市場主體的投資——主要是民營投資,則將或應當處於主要的地位。
國務院 成立大中部辦(或中部辦),以平衡區域經濟的發展並突出相應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