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赤鄉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中赤鄉人民政府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中赤鄉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05〕1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492號令),2010年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度、廣度和推進力度上有很大提升,在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和加強宣傳、培訓等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2010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我鄉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鄉黨政辦公室。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堅持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貫徹落實,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根據相關要求,我鄉認真對擬進行公開的政府信息由近及遠開展梳理,分階段逐步明確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分類要求,堅持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及時修改、完善《目錄》、《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平台,及時將黨委、政府工作的動態和亮點準確地向全社會公開,做到拓寬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鄉政府召開了工作會議,要求鄉直各部門、各村要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作風,減少辦事環節,規範運行程式,提高辦事效率,把解決民眾關心、社會關注、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切入點,在政務公開的形式、內容,公開的範圍等方面,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民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以及應讓民眾知曉的政府決策、大事等,必須向社會公開。制定了相關制度,用制度建設來保證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一是建立了考核評估機制。黨政辦公室充分發揮督促檢查職能作用,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定期組織檢查,增強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二是建立了民主監督機制。接受人大代表的評議和檢查,在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注重聯繫電話制度建設,保證公開電話的暢通,聽取社情民意;各部門也通過發放徵求意見信等形式加強與民眾的聯繫,暢通了民眾監督的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為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我鄉積極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政府信息公開宣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辦公室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0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其中,機構職能類4條;政策、規範性檔案類3條;規劃計畫類1條;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2條;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6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1條;科教文體衛生類4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5條。
(三)公開形式
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止到目前為止,我鄉沒有收到一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今年以來,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宣傳教育培訓不足。部分幹部職工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深,影響不全面,導致鄉信息公開工作面對社會宣傳力度不夠;二是缺乏專職專業人員。此項工作的推進,專業性要求較強,工作量較大,缺乏專職專業人員是阻礙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好運轉的原因之一。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培訓。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加深幹部職工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學習借鑑其他單位的好做法,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二是規範流程,建立長效。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著力點,進一步梳理各項行政權力,努力構建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三是補充完善,創新途徑。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進行補充完善,及時更新,擴大公開內容,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斷創新公開形式,探索新途徑,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服務水平;四是強化管理,服務公眾。進一步制定信息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保障信息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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